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提出要把“保障民生、穩定預期”作為做好物價調控工作的重要指導原則,要求繼續加強通脹預期管理,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通脹預期已經成為當前通脹的重要推手。國內貨幣超發、成本上升、游資炒作、自然災害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影響使得人們對通脹的預期不斷攀升,進而推高物價水平。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我國10月份居民消費指數同比上漲4.4%,創兩年來的新高。從構成上看,新漲價因素占68%,其中,食品價格繼續領漲,漲幅10.1%。國家發改委監測的包括蔬菜、糧油、鮮肉類及水果共31個產品中,有24種商品價格呈現不同程度的環比上漲,約占統計總品種的80%。36個城市的18種蔬菜平均批發價,11月上旬按年升62.4%。物價上漲,特別是基礎農產品和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已經嚴重影響城鄉居民的日常生活。零點公司的一項抽樣調查結果顯示,近六成的受訪者表示無法應對當前的物價變動,生活成本成為城鄉居民最主要的壓力來源。約有48.3%的城市家庭,46%的小城鎮家庭,62.8%的農村家庭計劃明年壓縮消費,消費信心逐步走低。同時,美國第二輪量化寬松政策造成了全球范圍內的過度流動性,推動國際大宗商品價格持續上漲,在較大程度上引起國內對輸入型通脹風險的擔心。有研究估計,10月份以來,伴隨美元貶值和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大量的熱錢流入,國內各類資產價格出現爆發式增長。 通脹預期往往比通脹本身更可怕。心理預期是影響通貨膨脹的主要非經濟因素,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通脹預期能夠改變消費者和投資者的市場行為,引導市場供求關系發生重大變化,加劇通脹。一旦消費者和投資者形成強烈的通脹預期,就會改變消費和投資行為,造成通脹螺旋式的上升。具體來看,通脹預期主要通過兩條路徑推升通脹壓力:一是從投資需求的角度,投資者的通脹預期會使其擴大投資,推動資產價格上漲,進而通過成本渠道影響最終消費品和服務的價格。二是從消費需求的角度,消費者的通脹預期會增加消費,消費需求的沖擊引起物價上行。可以看出,通脹預期與通脹之間存在自增強效應和放大效應,通脹預期通過傳導機制增強通脹的壓力,而物價的大幅上漲又會進一步放大通脹預期,加劇通脹上行壓力。回顧歷史,1987年夏天出現的搶購商品潮,2007年的股票市場瘋漲和房地產價格的大幅上揚,都是通脹預期推動價格飆升的具體案例。同時,通脹預期可能引發、加劇經濟波動,引起人們內心恐慌,影響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居民的正常生活,威脅市場穩定和社會和諧。這是因為不同地區、不同群體的風險承受能力不同,人們對物價上漲的容忍度也具有結構性差異。例如,富裕地區的承受能力強,容忍度高,貧困地區的承受能力弱,容忍度相對較低;高收入群體的風險承受能力較強,物價上漲對他們的沖擊較小,而低收入群體的承受能力較弱,物價上漲,特別是生活資料價格上漲對他們的沖擊較大,通脹預期也就越強。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管理通脹預期和抑制高物價已經成為當前宏觀經濟調控面臨的最大任務。加強通脹預期管理,治理通貨膨脹,不僅要合理引導預期,避免物價波動引起心理恐慌和經濟劇烈振蕩,而且要強化措施,回收并調節流動性,穩定商品市場供應。 一要提升政府治理通脹的駕馭能力,針對通脹的復雜成因,采用漸進性的“中醫”療法,正確運用不同政策組合,有針對性地采取多項措施緩解致使物價上漲的多重壓力。堅持保障供給與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結合,從供給管理和需求管理兩方面“雙管齊下”,加強基礎農產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產銷銜接和區域調節。對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收入分配制度、資源能源價格機制等改革要采取漸進方式,減緩疊加效應。要嚴格防范跨境資本流動帶來的金融風險,加大對超速資本流動性環境的治理力度,創新流動性管理工具,減緩熱錢流入所引起的通貨膨脹壓力。 二要堅持標本兼治,把回收流動性和引導流動性進入實體經濟結合起來,探索建立長效機制,引導富余資本投資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調節流動性泛濫引起的不合理需求。要探索如何利用高額的外匯儲備支持企業海外拓展,實現“藏匯于國”到“藏匯于民”、“藏匯于企”的轉變,降低外匯占款上漲所帶來的流動性過剩風險。要繼續健全和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努力拓寬民間投資渠道,促進社會資本和新增信貸向實體經濟流動。 三要綜合運用經濟、法律、行政手段整頓流通秩序,穩定市場物價,加強市場監管,特別是對基礎農產品和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管理,建立適應市場經濟的物價調控體系,剎住亂漲價的歪風,嚴厲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等炒作行為,保障市場供應。 四要及時調查通脹環境下不同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狀況,研究建立健全城鄉居民工資水平、低保家庭生活補貼、失業保險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有效保障中低收入群體的基本利益,維持經濟社會穩定。 五要充分利用輿論工具表明政府治理通脹的意向和決心,提升政府公信力,合理引導通貨膨脹的心理預期,堅定市場信心,避免物價螺旋式高漲引起經濟劇烈振蕩和心理恐慌。 (作者辜勝阻系全國人大常委、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武漢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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