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沙河口區新華街184號樓,建成于上世紀90年代后期。前不久,小區地下電纜發生故障后,居民家中停電整整兩天。為此,居民們打算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利息修復電纜。然而,社區查詢時發現,基金利息根本沒有開戶。錢哪兒去了?記者體驗調查發現,個人查詢公共維修基金的過程很難。(《半島晨報》11月24日) 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子的“養老錢”,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這對購房者而言不是一筆小錢。全國各地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加起來,更是一筆巨款。現在這筆錢交了上去,它發揮作用了嗎?交錢之后,業主們享受到了什么?在很多地方,房屋維修金不僅幾成糊涂賬,而且大量維修金躺在賬戶上“睡大覺”,不發揮作用。 有媒體曾報道,武漢市從2000年起開始征收房屋公共維修基金,個人繳納比例為房款的2%。到2009年底,全市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總額已達38億多元。數目龐大的維修基金,目前利用率低下,十年來用出了2000萬元。而北京市有130億元房屋維修資金,使用不到300萬元。一方面是許多老房子急著用錢維修,另一方面是巨額房屋維修金在閑置;一方面是社會和公眾對這筆巨款十分關注,另一方面是房屋維修金的使用情況幾乎不對社會公平。這種現象并非一些地方獨有,而是一個全國普遍的現象。更重要的是,房屋維修基金經過多年積存,其利息早超過本金,可在一些地方,基金利息居然根本沒有開戶,這筆巨額資金可能正遭受腐敗分子侵蝕。如何讓這筆巨資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一個群眾十分關心和關注的問題。 從性質而言,房屋維修金屬于全體業主所有,是業主為維護房屋而提前預付的資金,政府只是代管這筆資金。可現實是,業主交了錢后,似乎房屋維修金就與業主無關了。如今這筆本屬于業主的資金,卻躺在職能部門的賬戶上,既沒發揮出應有作用,也不歸還業主。如果城市房屋維護真的不需要這么多錢,就應當降低房屋公共維修基金的繳納比例,并將多出的錢退還給業主。但巨額房屋維修金躺在賬戶上“睡大覺”,并非因為房屋不需要維修、維護,而是因為許多群眾根本就不知道這筆錢的存在,更不知道如何申請使用這筆錢。 2007年,建設部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產主管部門及業主委員會每年應向業主公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情況。可事實上,我們很少能看到職能部門或業主委員會向業主通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有關情況。這一方面導致公眾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認識模糊,遇到本可以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事項,卻不知如何使用。另一方面,也不利于資金的監管和安全。按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的住宅共用部位、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被挪用,甚至被用于炒股的事件時有發生。 因此,職能部門要把有關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政策多向群眾宣傳,還要切實地將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結余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也有必要擴大房屋維修金的使用渠道,降低申請門檻,將多出來的房屋維修金用于小區內的基礎設施建設,美化小區的環境等。最后,紀檢、審計等職能部門要對這筆錢進行審計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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