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武漢洪山區“釘子戶”童貽鴻坐飛機來到北京向警方“自首”。11月18日,三十多人和一輛破拆機強拆童貽鴻家,他向樓下投擲磚頭,結果“導致一人重傷”,在被當地警方通知做筆錄之后,他由于不信任當地警方,所以選擇向北京警方“自首”。目前湖北警方也已派人進京。 其實,童貽鴻未必不明白他的案子還是要打回湖北,但他還是來北京“自首”。這表明他只對北京最高國家司法機關的信任,卻不再相信當地的司法機關。本案提出這樣一個問題:在拆遷案件中,該如何讓民眾相信法制的力量。 “為什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記得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姜建初年初接受記者采訪時,當記者問到去年的網絡熱點鄧玉嬌案,如果沒有網民一波波的推動,你覺得會是這樣的結果嗎?姜副檢察長反問:為什么這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這一點值得共同深思:如何讓人們更加堅信法制的力量? 應該說,相信也是一種巨大力量。借用《星球大戰》中一句臺詞:你相信民主,民主就會到來。換句話說,你相信法制,法制就會有力量。法律必須被信仰,司法必須被尊重。這是現代法治社會的共識。 然而,無論是鄧玉嬌案、“躲貓貓”,以及“喝水死”等一系列事關司法公正的事件,其最終結局,到底是依靠法制的力量,還是媒體和社會輿情的力量,早已不言自明。 法律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在“司法公正”越來越被關注的今天,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重罪輕判、刑訊逼供、徇私枉法等雖非普遍現象,但對社會而言,一次不公的司法裁判,比多次受違法損害的負面影響更烈。是眼下的種種現實,讓人們不相信一些地方上的執法者。當司法領域中暴露的問題已不是一時疏忽和過錯,而是明目張膽的顛倒黑白、混淆是非,甚至是公然枉法時,法制何來力量保護他們不受傷害?而要讓法制更有力量,更離不開民眾的參與和有效監督。 為什么這么不相信法制的力量呢?即使“不相信法制”的民眾確實存在,但這顯然不應是執法者對媒體與公眾的提問,而應是媒體與公眾向執法機關和執法者提出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