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21日受權發布《國務院關于穩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和有關部門及時采取16項措施,進一步做好價格調控監管工作,穩定市場價格,切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 此次國務院通知選擇由新華社進行發布,使人們感覺到此次的防通脹正在進行一場輿論的“全民動員”。這是官方利用媒體進行市場“預期管理”的一個組成部分。 措施保障方面,我們觀察到,16項措施中有屬于長期“治本”的部分,如大力發展農業生產、穩定農副產品供應等,更多的屬于短期的應對市場漲價沖動而采取的“治標”措施,與近期以來的管制措施一脈相承,如協調保障農用物資的供應、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加強價格監管執法、實行“米袋子”與“菜籃子”的首長負責制等。政策作用的目標,主要以行政手段措施,對市場炒作等投機行為以及投機沖動進行控制。 政策效果方面,對物價直接行政干預的作用在于兩個方面:一是可以緩解成本推升型通脹,如價格管制配合價格補貼,通過對經營者進行成本補償的方式,可以避免或者減輕價格向消費者轉嫁的壓力;二是通過對物品囤積、炒作等投機行為進行打擊,以擠壓投機者暴利的方式避免價格向下游進行傳導,從而對于人為抬升引起的價格上漲起到立竿見影的抑制作用。所以我們認為,行政管制對物價控制的短期效果,實際上無需懷疑。而“全民動員”式的輿論動向預示的是上下各方在認識上取得了一致,政策的落實使人們有理由期待,物價的快速上漲勢頭在全國一致的努力之下,是能夠管控得住的。 而行政管制手段的政策效果只在于短期應急,同樣也應該對此有清醒的認識。長期來看,人們更需要關注的還是物價控制的“治本”之策。 “通脹從來都是一個貨幣現象”,這是站在資本循環與周轉的角度來說的。而從實物循環與人們預期角度來說,通脹同樣意味著供給的相對短缺,如果供給充足,市場一般并不懼怕價格的上漲。比如目前農副產品價格的上漲沒有也不太會引起人們的恐慌,原因是人們相信相關物品供給充足,只要流通環節暢通以及政策對供求與流通的保障與疏導合理、有力,嚴重通脹并太可能會發生。 如此來看,長期的“治本”之策應在于兩個方面:一是商品循環與周轉過程中的供需平衡,這其中既包括對需求(尤其是市場不合理需求)的控制,更需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滿足市場需求的供給增長;二是貨幣政策的適應,避免人為過多注入流動性。從宏觀角度來看,這兩個方面做得好了,物價漲升問題也就可以迎刃而解了。當然,我們也知道,既有問題出現的成因是復雜的,問題的解決同樣也是復雜的。但有一點應該是明確的,那就是政策的中長期目標,應該是朝向這個正確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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