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0日發(fā)布《國務院關于穩(wěn)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中央政府此次穩(wěn)定物價和保障中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的措施涉及16個方面,穩(wěn)定物價則主要從保障農產品供應、降低流通成本以及價格監(jiān)督方面入手,并重申“菜籃子”市長負責制。(11月21日《新京報》)
自今年7月份以來,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其中尤其以蔬菜價格上漲最為明顯。所以,要控制物價過快上漲,就必須通過有效措施保障農產品尤其是蔬菜的市場供應。在這種背景下,國務院出臺《關于穩(wěn)定消費價格總水平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設,擴大速生蔬菜生產規(guī)模,增加越冬蔬菜供應;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自2010年12月1日起,所有收費公路對整車合法裝載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免收通行費,少量混裝其他農產品以及超載幅度在合理計量誤差范圍內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比照整車合法裝載車輛執(zhí)行等,有利于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擴大農產品生產供應,從而促進物價穩(wěn)定。
不過,保障物價穩(wěn)定、避免中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降低,應是一項長期性的任務與工作,所以保障農產品生產與供應也應從制度入手,建立保障農產品生產與供應的長效機制,而不應僅僅滿足于在物價出現大幅上漲時出臺一些臨時性保障措施。
就擴大蔬菜種植面積來說,不能滿足于在物價上漲加快時期加強蔬菜種植基地建設,而應在平時就注意防范因為擴大城市建設規(guī)模而減少蔬菜種植面積現象。近些年來部分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在發(fā)展經濟的同時也導致蔬菜種植面積大規(guī)模減少,這勢必導致蔬菜生產與供應的減少,從而容易造成以蔬菜為主的農產品價格出現較大幅度的波動。所以,要穩(wěn)定農產品生產與供應,必須在進行城市建設的同時注重保障耕地與蔬菜種植面積的穩(wěn)定,避免農產品因為生產與供應不足而出現較大的價格波動。
就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而言,除了應像現在這樣在物價上漲過快時期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之外,還應輔以穩(wěn)定成品油價格等措施。成品油價格不斷上漲會增加農產品運輸成本,從而導致農產品生產與供應不足,近期農產品價格出現過快上漲態(tài)勢,一定程度上即與成品油價格上漲過快從而抬高農產品運輸成本有關。所以,要降低農產品運輸成本以穩(wěn)定蔬菜供應,就必須避免成品油價格過頻過快上調。另外,當前農產品運輸成本高,也與一些地方存在較為嚴重的亂收費、亂罰款現象有關。因此,還要在完善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的同時,大力整治一些地方存在的亂收費、亂罰款等現象。
唯有多管齊下,建立保障農產品生產與供應的制度綠色通道,才能避免農產品價格出現較大幅度的波動,促進經濟平穩(wěn)安全運行,保障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