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海關對iPad進行千元征稅的事成為媒體關注熱點。面對來自商務部、律師、消費者的質疑,海關總署的官員左擋右避,似乎理由很充足。但是仔細分析一下海關的說法,就會發現存在計價錯誤、征收隨意、與國際法規有沖突之嫌,更與藏富于民、拉動內需的經濟結構調整大方向背道而馳。 據新華社報道,海關總署監管司負責人黃熠在解釋為何對售價大多在5000元以下的iPad征稅1000元時說,“海關對iPad核定的5000元完稅價格是在今年5月份確定的,當時市場上的售價高的可達8000元……試圖讓《歸類表》和《完稅價格表》實時反映市場上的各項變化是不太現實的。” 在蘋果公司官網和蘋果香港官網上可以看到,iPad共有六款,最貴的一款64G、3G版iPad,售價也不過829美元或者6488港元,折合人民幣,不過5500-5600元之間。蘋果iPad自上市以來,從來沒有調整過價格。海關從哪兒調查的數據,說iPad售價曾經高達8000元呢?我們只知道,國內水貨市場曾經出現過七千多的iPad,但海關,總不可能因為一個黃牛炒作的價格,就定下一個嚴肅的稅率。一定有別的原因,雖然我們還不知道。 從我國簽署的WTO承諾來看,海關對iPad征稅也難說得通。WTO規定,計算機類貨品要零關稅。對此,海關給出的解釋是,iPad是隨身物品,不是貨物。但既然以盈利為目的的貨物都免稅了,為何自用的iPad反而要征稅?這是不是意味著旅客只要說自己攜帶的iPad是代購商品,那么就可以免交1000元關稅? 作為制造業大國和出口大國,中國從WTO協定中獲益較多,但如果別的國家海關也來玩文字游戲,宣布中國制造的衣服鞋帽是個人自用物品,出臺個“××號令”,造成的損失,恐怕比從iPad上剝下來的那點錢多多了。 查經濟學教科書,關稅的分類有:以增加國家財政收入為主的財政關稅;為保護國內經濟行業而征收的保護關稅(反傾銷稅也在此列),和二者兼備的混合關稅。海關總署有必要向廣大納稅人說明一下,54號令向個人隨行物品征稅,是為了提高財政收入?還是為了保護國內產業?后一點我們可以直接否定掉,因為國內還沒有iPad的競爭產品。而為了提高財政收入,就要從一個個海外歸來的人身上雁過拔毛,這種做法有欠考慮吧? 更為關鍵的,是我們從海關最近一些舉動中,看到的這樣一種讓人擔憂的趨勢。今年9月,海關調整了進出境個人郵遞物品管理政策,關稅免征額度從現在的港澳臺地區400元、其他國家和地區500元降至50元。當時有人提出此舉對海外代購行業有不利影響,海關方面的回應是代購商品屬于貨物,無論價值多少,都要照章納稅。而此次無論是對iPad的估價正好達到5000元征稅點來看,還是將iPad定義為“非貨物”的回應來看,似乎有這樣一個“潛臺詞”:是貨物還是物品其實不是重點,只要哪個能征稅就是哪個。 還需要看到,國內隨便調個價,都要開聽證會;國外要加征一個稅,那更是要進國會、議會的大陣仗。可這一切程序,在提高行郵物品關稅前,出臺54號令向個人隨行物品征稅前,我們的海關都視若無睹,還時不時引用幾句“國際慣例”。 應該說,海關向iPad征稅之所以引來社會的持續關注,并不是因為這件商品有多么大的影響力,而是大家通過此事看到了海關自由裁量權過大的問題。 如今物價猛漲,連最能靠規模優勢抵消成本上漲的麥當勞都漲價了,十二五還有拉動內需的大任,海關卻在這時候一次次單方面加稅,無論從哪點談,都與經濟大勢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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