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政部網站11月11日提供的消息,10月份,全國財政收入7860.31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14.8%。 按照這樣的增長速度,全年財政收入突破8萬億已毫無懸念,而財政收入增長速度達到GDP增速的兩倍也沒有懸念。從財政收入增長的實際情況來看,它并非是依據經濟發展規律的自然增長,而是失去理性的增長。 眾所周知,自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以來,除2009年因為受金融危機影響,財政收入增長速度有所放緩之外(即便如此,增幅也達到11%),其他年份都以GDP增速兩倍以上的速度增長。 在經濟發展形勢較好的情況下,我們或許可以將此理解為經濟提供的稅源比較充足,為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打下堅實的物質基礎。但是,在經濟發展的困難時期,財政收入仍然以高于GDP兩倍以上的速度增長,可就不大好理解了。 而按照國民收入分配的基本原理,如果政府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持續增長,那么,就會產生三種可能:一是擠壓居民收入,二是擠壓企業積累,三是對兩者形成共同擠壓。這16年來,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主要是擠壓了勞動者的報酬,是將勞動者的報酬轉化成了政府的收入,形成了事實上的政府與民眾爭利。 事實上,這里所說的財政收入,還不包括大量游離于財政之外的各種預算外資金、集資、攤派、贊助等,如果加上這塊收入,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還要高出一塊。這也意味著,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還擠壓了企業的生產積累。 更重要的,由于財政收入的過快增長,財力的過度充裕,還推動了政府機構的不斷膨脹,行政效率的不斷下降,不規范行政行為的不斷增多,從而,對企業和居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產生干擾和影響,導致社會矛盾增多,社會摩擦加大,影響整個社會的穩定與和諧。 正是由于財政收入的過快增長,擠壓了居民收入和企業積累,也直接導致居民應對通貨膨脹、企業應對金融危機等能力的下降。這也是為什么金融危機以來,政府出臺的各種刺激消費、刺激投資的政策效果不佳的主要原因之一。 從此次應對金融危機的實際效果以及中國經濟的現狀來看,投資拉動已不能作為中國經濟最主要的手段。至少,在未來的幾年內,消費才是拉動中國經濟增長、促進中國經濟轉型最主要的力量。而要讓消費拉動中國經濟,就必須改善和優化目前的分配結構,提高勞動報酬占國民收入的比重,增強企業的積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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