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是中國記者節。記者曾被稱作“無冕之王”,但近年來,“記者維權”這個詞匯卻被人們越來越多地提及:有記者采訪時被扣留了、采訪設備被搶被砸了,采訪后被打擊報復了、被網上通緝了……11月4日,新聞出版總署副署長李東東表示,新聞記者正面臨復雜的職業生態環境。中國記協黨組書記翟惠生也坦言,記者維權仍有一定難度。
記者需要維權嗎?答案是肯定的。早在2003年,中國記協維權委就曾對九個省區市的16個城市進行了調研,在收回的各級媒體共1476名記者的問卷中,結果顯示超過半數的記者在新聞采訪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阻撓。
今年8月,新聞出版總署署長柳斌杰接受采訪時說,輿論監督是社會文明進步不可少的力量,一定要維護記者合法采訪的權益;否則,社會正義就無法維護。
悲哀的是,記者在采訪時,不僅常常遭遇私人暴力,也屢屢遭受公權暴力的傷害。誠如《經濟觀察報》聲明所言,作為公眾公司,凱恩股份負有準確、完整和充分信息披露的義務,公眾享有知情權,媒體有合法正當的輿論監督權力。然而,仇子明還是被遂昌警方以“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網上通緝。伊春空難,舉世關注,在光天化日之下,記者也會接二連三地被扣留,當事警察竟還聲稱“抓的就是記者”。相較于私人暴力而言,公權暴力對記者的傷害無疑更大;維護記者權利,首先要保障記者免受權力的侵害。
“哪個讓你直播的?”這是南京“7·28”爆炸事件發生之后,當地一電視臺在對事故現場進行直播時,一個中年官員向攝像機方向跑過來對記者的質問。南京市委宣傳部長葉皓撰文說,突發事件處置暴露了領導干部與媒體打交道的本領危機和知識恐慌。其實,對輿論監督的重要性,政府官員是了然于胸的,但是由于個人利益、部門利益和地方利益的羈絆,一些官員卻往往會將媒體的作用拋諸腦后,生怕媒體影響了地方形象和自己的政績。在這種情況下,面對各種社會問題,官員們往往會采取鴕鳥政策,或者濫用權力封殺媒體甚至隨意抓捕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