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網上的一則新聞引起人們關注:重慶開縣74歲的老人張開田5年只用了6.1度電,被稱為“史上最節電的人”!張開田無兒無女,住在山上兩間簡陋的磚瓦房里,在兩間房的房頂,各掛著一個已經滿是灰塵的5瓦燈泡,這是家中唯一的電器……為節約用電,“老人天亮起床,天黑就睡覺,基本上不開燈。” 表面看,人們關注的是老人家的節約意識,實際上,感觸最深的是農村貧困人口生活的無奈和辛酸! 湊巧的是,有關部門日前出臺電價調整方案,擬在全國對居民用電推行階梯電價。電量檔次的劃分提供了兩個方案。據稱,這兩個方案均能保證70%以上的居民不增加用電負擔。然而,這項動議甫一出臺,就頻頻遭到質疑。因為無論按照哪個方案,階梯化電價唯一的選擇就是——只上不下!即便是用電量最少的低收入人群,也無法減少用電負擔。 根據目前的調價方案,各地第一檔電量價格不變,覆蓋70%—80%的居民用戶,顯然,這意味著至少20%—30%的居民用戶面臨電價“提價”的現實;而對第一檔70%或80%的用戶而言,電價也只是“保持穩定”而已。也就是說,即便像張開田老人,都不能從這樣的改革中受益。 事實上,無論采用哪種方案,實行階梯電價后的受益者只有一個,這就是供電企業。有人計算,2009年我國城鄉居民生活用電合計4571億千瓦時,根據第一套方案,將30%的用電量提價,假設平均提價0.125元/千瓦時,以2009年居民生活用電量的30%計算,電網企業將每年增收約170億元。 應當說,在居民用電收費制度中實行階梯電價,是提高公眾節能意識、鼓勵合理消費能源的有效手段。可是,為保護低收入群體利益,在實行階梯電價的發達國家,一般都制定階梯電價下限,用電量低于下限的居民甚至可以免繳電費。而我國有關部門擬推行的階梯電價,目前看并沒有這方面的考量。有調查顯示,相對平均工資而言,我國的電價相當于發達國家的4.5倍。在住房、醫療、教育、衣食用行等生活成本齊漲的今天,作為一種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和公共產品,如果階梯電價的“階梯”只上不下,就不能不引起警惕。 近年來,水、電、氣等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的呼聲日漲。在有關部門宣布擬在全國實行階梯電價后,10月28日,北京市宣布近期將組織天然氣價格聽證,每升天然氣最高擬漲價0.27元。毋庸諱言,現行資源、能源產品定價機制必須調整,但如果水、電、氣等價格漲幅過高,必然會引起連鎖反應,強化通脹預期,增加普通消費者的生活負擔,甚至會影響經濟社會的穩定發展。 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壟斷行業的經營壓力加大,這種壓力主要是向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的陣痛;克服陣痛,須強化技術升級、優化管理、節約成本等手段。如果動不動就打漲價牌,一味將經營成本轉嫁給用戶,這無異于開錯了處方,選歪了方向,老百姓不滿意,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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