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稅有必要,減稅更應該”,看起來好象很矛盾,其實不然。這句話包含了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加稅和減稅作為稅收結構調整的手段,可以同時施行,它們的目標是一致的,都是為了使我國目前的稅收體系變得更加科學、合理,使每一種稅收的設計都更加符合社會經濟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既定的發展戰略;二是減稅的規模應該遠遠大于加稅的規模,我國企業和居民的整體稅收負擔需要在目前水平上有一個明顯的下降。 先說加稅。近來年我國調整了消費稅,啟動了資源稅的改革,現在又準備上調車船稅和開征房產稅。這些稅收的變化調整,雖然各自的目的、時間、步驟和方式不一樣,但都屬于加稅范疇。其動機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和資源的需要。節能減排、保護環境和資源是確保我國社會經濟長期健康發展的需要,是我國既定的國家戰略,稅收作為經濟調節手段完全可以在這方面起到促進作用。加稅只是為了強化這種作用,如,在資源價格不斷上漲的情況下,資源稅由從量征收改為從價征收,有利于保護和節約資源;而大幅度上調大排量汽車的車船稅則是為了限制這類汽車的增長以減少石油資源的耗費和有害氣體的排放等等。 二是調節社會貧富差距的需要。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居民貧富分化的現象越來越嚴重,稅收有必要在這方面發揮好調節作用。象車船稅、房產稅都是以相關財產作為征稅對象的,只要設計合理,就有利于縮小貧富差距;消費稅是消費能力越強的人承擔的稅收越多,同樣可以調節收入;至于資源稅,則可根據各地區資源稟賦的不同,通過“富”者多稅的方式求得地區間的平衡發展。 三是組織財政收入的需要。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構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職責的重要物質基礎,政府當然希望稅收越多越好。比如房產稅,該稅一旦推出可望徹底終結地方政府在財政上對于土地的嚴重依賴,可以確保地方政府擁有持久且穩定的收入來源,因此受到各地政府的熱切期盼。相信在不久的將來,該稅就會在長期徒有其名之后開始實際的征收。 從以上幾個方面可以看出,加稅是有其積極意義的。就某項具體稅收來說,我們并不否認它可能會存在這樣和那樣的問題,而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的是社會民眾的廣泛參與,只有集思廣益稅收方案才有可能變得更加完善。當前對于房產稅的熱烈討論,其積極意義就在于此。 就加稅來說,我國今后仍有繼續拓展的空間。比如,發達國家普遍征收的遺產稅對于調節個人收入、縮小貧富差距作用明顯,我國富人群體正在不斷擴大,在適當時候開征此稅就存在現實可能性;又比如,為了保護好環境,有必要對各種開發、利用、污染和破壞環境的行為,通過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加以控制和調節,其中研究開征環境保護稅無疑是一種最為合乎實際的期待;再比如,目前有些人憑借自身財產和資源優勢可輕易獲得巨額收益,而這些收益在稅收上幾乎是零負擔,顯然不公平,所以有必要通過完善現行稅制的方式使其履行應有的納稅義務。 接下來再說一說為什么減稅更應該。我國經濟發展現存的一大問題是,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增長過度依靠投資和出口,消費相對疲弱,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有限。另外一個問題是,眾多中小企業普遍生存壓力較大、經營活力不足。 造成以上局面當然有多方面原因,其中稅收負擔較重,在一定程度上減弱了居民的消費能力和中小企業的生存能力,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 有數據表明,我國民眾整體稅負是比較重的。近幾年我國稅收收入的增速大大高于國民收入的增速,又使民眾稅負進一步加重。如此一來,社會財富越來越多地向國家集中,社會公眾所擁有的財富比例不斷下降,消費能力日減,加上在住房、教育、醫療、養老等諸多社會保障方面,政府又未能盡責,所以面對越來越重的稅收負擔,社會民眾只能是望稅興嘆。長期存在的消費疲弱、內需不振問題即使在中央出臺刺激政策下也就難以得到根本扭轉。 稅收負擔過重還表現在稅收結構不合理導致低收入居民有時反而比高收入居民要承擔更多稅收這一方面,比如目前的個人所得稅由于設置的起征點過低,使很多根本沒有負稅能力的人也不得不成為納稅義務人,而一些炒股、炒房獲得暴利的人卻因為相關稅收不完善而免擔稅負。其結果是擴大而不是縮小了社會貧富差距。稅收調節作用完全反向了。 就中小企業來說,由于在資金、技術、管理等各方面均處于劣勢,競爭能力遠非大企業可比,其中有一部分長期處境困難。扶持中小企業發展一個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減稅,因為減稅可以增加企業盈利的可能性,而中小企業只有有了盈利,才會有條件改善企業管理、調整生產結構、開展技術創新,促使企業進一步向前發展,從而為自己、為社會創造出更多的財富來。從國家角度來說,目前的減稅正是為了未來能夠獲得更多的稅收。從減稅角度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增值稅都有進行調整的必要。基本原則應該是貧弱者輕稅甚至無稅。 “十二五規劃”將調整經濟結構與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重要奮斗目標,并且明確提出要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之中的比例。要達到這一目標,一個行之有效的方式便是減稅,“藏富于民”。企業贏利水平和社會民眾收入提高了,整個社會的消費能力也就必然增強,結果不僅使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不斷強化,使經濟結構變得更加合理,而且還讓長期存在的民生問題真正得到明顯改善。經過三十多年的改革開放,我國目前的財力已十分雄厚,政府在“十二五期間”有計劃、有步驟、有選擇地采取減稅政策,是完全可以期待的,需要討論的問題恐怕只是選擇什么稅收、通過什么方式、以什么樣的幅度、針對何種對象來減稅了。這自然是一個大家都非常感興趣的話題。我們期待著這一天的早日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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