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黃事件耐人思考:為什么在中央一再制止野蠻拆遷,面對《憲法》和《物權法》中關于私人財產的規定,個別地方政府還在進行野蠻拆遷? 《重慶晚報》10月12號的一篇文章介紹了美國的一個拆遷案例。34年前,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的唐尼在梅登小鎮買了塊地蓋房自住。和全球城市化進程中演繹的故事一樣,他的老房子被人盯上了,且買主還是財大氣粗的蘋果公司。幾次談判未果,后者不得不用17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000萬元)買下這棟原價不到6000美元(約合人民幣4萬元)的老房子。一個全球的商業巨頭與普通老百姓PK的結果,竟是一個如此戲劇化的結果。 宜黃事件和老唐尼的勝利給我們的諸多啟示: 首先,老唐尼的勝利是法制精神的勝利,是法制文化的勝利。市場經濟是法制社會,法制精神、依法辦事深入人心,法律凌駕于一切行為主體之上。面對諸多問題,人們會近似于條件反射般訴諸于法律。這是一種思維習慣,行為習慣。美國之所以能夠成為美國,就是靠一紙法律條文組建起來的,美國的憲法一開始就對政府的權利作了嚴格的限制。歷史上的中國是一個被馬克思稱為“亞細亞”的國家,沒有典型的土地私有制,沒有私有產權以及對私有產權的保護的概念,皇權高于一切,政府無所不能。作為老百姓的個體與地方政府不是處于對等的地位。遺憾的是這種思維習慣和行為習慣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然而,現在我們面對的是市場經濟,當代中國的《憲法》和《物權法》已經明確了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人們、特別是具有行政權力的官員們的思維習慣和行為方式必須發生與時俱進的變化。 其次,少數人的合法利益和正當要求也應當得到切實保護。上述美國的拆遷案例中,如果老唐尼的利益得不到保護,那么以后所有美國人的利益都得不到保護,因為法制精神遭到了破壞。在老唐尼案例中,闡釋的是法制的普適性和強制性,彰顯的是法制文化和法制精神。如果美國的當地政府和蘋果公司把法制當作兒戲,接下來的就是一個失去法律秩序的國家,所有人的利益都可以在強權和暴力面前任意草菅。 我們的個別地方政府的相關部門和個人,通常打著人民利益的旗號,地方發展的旗號,大多數人民利益的旗號進行野蠻拆遷,甚至不加區分地把被拆遷者當作“刁民”,當一次次野蠻拆遷不斷發生的時候,法律實際上就被當作了擺設。試想,一個不尊重法律,不敬畏法律的社會將是什么樣的社會呢?況且,大多數情況下,所謂“大多數人的利益”都是地方政府個別領導認定的。 最后,應當把地方政府發揮作用的領域嚴格限制在市場經濟所規定的范圍內。市場經濟國家的法律制度,首先是限制政府的權力,把保護一般人的利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因為政府和普通群眾處于不對等的地位。現在個別地方政府的個別領導人已經大大超越了政府的作用旨在提供良好的公共產品,提供良好的競爭的范圍,錯誤地認為自己無所不能,種種野蠻拆遷的強勢宣言更是毫無法律意識。在市場經濟下,我們必須明確政府可以干什么,不可以干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公報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始終保持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努力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在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立和諧社會的今天,所有的領導干部都應當認真學習和落實上述公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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