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昨天,河南平禹礦難被困礦工的遺體全部找到,37名被困者無一生還。目前,國務院已經成立調查組,國家安監總局局長親自掛帥任組長。 參照以往慣例,礦難之后,調查起因、追究責任,該抓的抓、該罰的罰、該賠的賠,各項步驟都將有條不紊地依例而行,高效而嚴謹。但是,37條生命已經隕去而無法挽回,37個破碎的家庭再也不可能重圓。無論是遇難礦工的家屬,還是仍然對生命保持著基本敬畏的公眾,無不希望事后救援中不計成本的慷慨和高效,能夠在事故發生之前,就落實到礦山安全措施的建設之中,以盡量減少礦難的發生,或在礦難不幸發生之后,能為礦工的自救、生還,多提供一線機會。 近年來,礦難已經成為中國社會最敏感的痛處之一,其發生之頻繁、之慘烈,已經到了讓人欲哭無淚、欲訴無言的地步。但伴隨著礦難頻發,也有另外一種說法浮出水面,即防止瓦斯突出等礦難成因是所謂“世界難題”,中國目前更是難以避免。甚至有人曾經提出,由于中國老百姓太窮,以致甘愿冒死下井,因而對中國的礦難頻發不必太過大驚小怪。在這樣的論調之下,中國的礦難不僅難以避免,甚至竟是無須下功夫避免了。 但更多的良心未泯的公眾,顯然無法接受這樣的“理論”,無情的統計數字,也讓這樣的論調顯得過于冷漠甚至冷酷。據國家安監總局公布,2009年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高達2631人,雖然只達到官方預設的“全年控制指標”的83.5%,但如此驚人的數字,還是足以證明我們在煤礦安全方面的重視不夠、投入不足,遠遠沒有達到世界一般水平,在這種背景下以“世界難題”作為狡辯之詞,無論如何都難以服人。 就以此次河南平禹礦難而論,雖然該礦落實了礦領導帶班下井的規定,帶班下井的副總工程師也在200多名礦工升井的過程中,起到了指揮協調的作用,但此次發生事故的同一工作面,就曾于2008年8月1日,發生過同樣的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3人死亡的慘劇。時隔兩年,同樣的事故在同一地點重復發生,讓“世界難題”之類的辯詞,變成了蒼白的詭辯。 綜合媒體披露的各種消息可知,本次事故發生之前,該礦井便存在安全隱患,原有風井通風量達不到標準,新風井尚未啟用,卻依然堅持“帶病生產”,違反了高瓦斯井“以風定產”的基本安全規則;而在事故發生當天,已經有安全員發現瓦斯超標并向井上領導匯報,卻得到繼續生產的指示,以致終于釀成大禍。在這整個過程中,人的生命讓位于生產指標,似乎已經得到充分重視的安全生產原則,卻在事實上被棄之不顧。 而在事故發生之后,有升井的礦工感嘆幸虧井下沒有發生爆炸,否則井下工人將全部遇難,也就不可能出現239名工人升井的幸運。但這一事實也從反向證明,在沒有發生爆炸的情況下,如果井下備有可靠的避險設備,如在智利礦難中對33名礦工全部脫險起到至關重要作用的“避難所”,則被困井下的37名礦工,完全有可能堅持到井上救援的到來。如今,沒有發生爆炸的僥幸,卻沒有轉變為37名礦工的幸運,絕非緣自無法避免的“世界難題”,而是本該避免的責任事故。 煤礦生產確實具有高風險的特性,瓦斯突出的發生,也確實是煤礦生產中難以避免的“世界難題”。但瓦斯突出是否導致安全生產事故,萬一事故不幸發生,是否一定導致大量礦工傷亡,卻取決于對礦工的生命是否足夠珍視,對安全生產是否足夠重視,在安全生產設備方面是否有足夠的投入。在煤礦經營者沒有窮盡所有安全生產手段、安全生產監督部門沒有盡到一切努力之前,決不能以“世界難題”之名,掩飾各方的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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