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內13個城市出臺限購令,并且不是應中央明示,而是各地政府自覺自發地效仿、跟進。我想起前幾年的“環保風暴”和“審計風暴”,這次,是“限購風暴”,或稱為“壓價風暴”。“風暴”的優勢在于或可以產生立竿見影的明顯成效,但“風暴”的弊端也毋庸贅言,它是兔子的尾巴,長不了。

據《上海證券報》報道,10月19日,大連限購令的出臺使我國采取限購措施的城市數量升至14個。在此之前,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13個大城市出臺了限購令。這是在9月29日“國五條”提出限購之后,各地隨后紛紛出臺的樓市調控地方性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