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受社會矚目的江西撫州市宜黃縣“9·10”強拆自焚事件,以縣委書記邱建國、縣長蘇建國雙雙被免職暫時告一段落。宜黃縣政府一名官員近日投書媒體,認為“搞城市建設需要進行大量的拆遷,如果遷就被拆遷戶的利益訴求,大幅度提高拆遷補償標準,政府肯定吃不消”,“地方政府為實施地方發展戰略,強拆更在所難免,或者說不得已為之,否則,一切發展免談”。這名官員旗幟鮮明地提出,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嶄新的中國”,“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 在縣里發生震驚全國的強拆自焚事件,縣委書記、縣長被免職處理的敏感時期,宜黃縣政府官員發表洋洋五千言的文章,公開為地方政府的強拆行為作辯護,其指向和用意值得認真剖析。 宜黃強拆自焚事件發生后,9月20日撫州市發布情況說明,認為宜黃縣此次強拆手續完備、程序合法,沒有任何違法違規之處。10月9日,撫州市決定免去邱建國、蘇建國兩人職務,但并未對兩人作出黨紀政紀處分,實際上為他們復出任職埋下了伏筆。凡此種種無不讓人懷疑,有關方面對宜黃強拆自焚事件的處理,似有“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意思。再看宜黃縣政府官員的這篇文章,不但從宏觀上論證地方政府大行“強拆戰略”的合理性,而且高度贊揚邱建國“閱歷豐富、辦事干練、事業心極強……他在宜黃擔任縣長和書記的5年,正是宜黃發展最快的5年”,云云。如此這般為宜黃縣評功擺好,為邱建國等人鳴冤叫屈,不會只是作者個人的意見,而更像是有關方面精心組織的“危機公關”的一部分。不難想見,這篇文章并未如有關方面所愿,迅速扭轉對宜黃縣不利的輿論態勢,反而在網上坊間激起了更大的輿論反彈。 宜黃縣政府這名官員認為,地方政府之所以實行“強拆戰略”,主要是由于被拆遷戶要價太高,“被高漲的地價和房價吊足了胃口……要政府與被拆遷戶就補償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可以說難于上青天”。這種飽含“傲慢與偏見”的論調,是對原本就處于弱勢地位的被拆遷戶的肆意污名化、妖魔化。實際上,這些年各地發生的征地拆遷糾紛,絕大多數都并非由于被拆遷戶獅子口大開漫天要價,政府無法承受巨大的拆遷成本所致,而恰恰是由于對被拆遷戶的補償標準太低,不能滿足被拆遷戶的基本居住要求,甚至不能保障被拆遷戶的基本生計而引起的。另一種情況是,征地拆遷過程中存在著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違法犯罪行為,為了掩蓋這些見不得人的腐敗勾當,一些地方政府與開發商通力合作,甚至充當開發商的急先鋒,必欲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力度強行征地拆遷而后快。 事實是非常清楚的,幾乎所有的強征強拆,都是地方政府動用權力機器對被拆遷戶“用強”,如果引發各種惡性事件、大規模群體事件,地方主要領導理當承擔黨紀政紀責任,嚴重者還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今年5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規定農村征收集體土地前要進行公告,征求群眾意見,對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解決,不得強行實施征地;城鎮房屋拆遷必須充分尊重被拆遷人選擇產權調換、貨幣補償等方面的意愿,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的,一律不得強制拆遷。《緊急通知》確立了一個重要原則,就是地方政府在城市建設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而不能以地為本),嚴格依法行政,必須堅決遏制強行征地拆遷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以此而論,從宜黃縣政府組織強拆引發居民自焚的惡性案件,到縣政府官員撰文公開為強拆辯護,都是與國務院《緊急通知》的精神背道而馳的。 多少年來,“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的歌曲一直膾炙人口,堪稱幾代中國人的最強音。而今,在剛剛發生強拆自焚悲劇的江西宜黃縣,縣政府官員不但不對悲劇深感愧疚不安,不但不深刻反省“強拆戰略”的弊端,反而公開提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突出反映了一些地方政府不可遏抑的政績沖動、“發展焦慮”和權力狂悖,以及對群眾利益的根深蒂固的漠視與鄙夷。當前,必須加快征地拆遷立法,健全制止違法征地拆遷、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機制,絕不能讓所謂“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謬種流傳,不能讓它成為地方政府強行征地強拆侵犯群眾利益的理論基礎,更不能讓它成為有關官員逃避黨政政紀責任和法律責任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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