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重新修訂了對市州政府目標管理辦法,明確提出省政府在年初不再向市州政府具體下達GDP增長率指標,轉而通過12項發展指標的考核,確定各市(州)年度工作的好壞。(10月8日《人民日報》) 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備受批評。在GDP指揮棒之下,一些地方和官員為追求經濟發展速度、多出政績,不惜犧牲生態環境、破壞社會正常秩序。有的官員甚至采取數字造假、空報等手段,以實現“數字出官”。為此,中央和部分地方政府都進行了一些政績考核改革的探索,譬如近年來提出的綠色GDP等。但因為考核指標模糊、改革阻力較大,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指標體系,至今未能實現根本改觀。 從現實出發,在短期內破除GDP崇拜,實現政績考核方式的根本性變革是不切實際的。盡管如此,政績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是必須明晰的,應該重申和強調,政府不是企業,效率不是其追求的根本目標,經濟發展同時,應推動社會各項事業的同步發展。這些方面,遠不止經濟指標可以涵蓋,社會公共產品的完善、政府行政體系的高效廉潔、資源環境的保護……都是其重要指標。朝著這些方面的努力是為必須,因此政績考核的改革應該將以上方面都納入進去。 值得一說的是,政績考核的指標容易談,但很多東西量化卻異常困難。事實上,之所以形成今天以GDP為中心的政績考核方式,就是為了實現考核的量化。而在此之前,對于政府和官員的考核,更多是定性,很難有準確的評價。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才采取了指標分解、逐項打分的方式,從這個角度上說應該也算一種進步。但量化未能根本性地解決政府、官員是否執政為民,是否令公眾滿意的問題。相反,如果完全放棄GDP為中心的量化考核,是否又會造成矯枉過正,對政府、官員又如何進行考核呢? 我們注意到,四川省的政績考核改革雖然不再向市州政府具體下達GDP增長率指標,但依舊通過12項發展指標的考核,確定各市(州)年度工作的好壞。這些指標中,就包括引進到位國內省外資金、外商投資實際到位額等指標。顯然,從這些具體的指標中可以看出,完全走出GDP為中心的考核方式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正常的社會,注重經濟增長和其他方面的進步,是并不矛盾的。健康的發展,經濟增長同時讓大多數人受益,縮小城鄉、社會收入差距,本身是非常正常的。而實現各方面的協調發展,就必須從轉變政府職能開始,政府和官員應該首先弄清該干什么,不該干什么。 在現行的授權體系下,政績考核指標的改革,事實上就起到了這樣的作用。而這絕不是一個地方政府能夠獨立完成的,必然是從上而下的改革。自上而下的轉變,官員才會重視社會保障、就業、教育、醫療……更多關乎公眾權益的方面,而不再僅僅追求GDP的高速增長。政績考核改革的實現,離不開行政體制、政府職能的轉變,而這恰恰是最難實現的。事實上,考核方式是否合理,不僅僅在于指標的變化以及如何量化,更在于考核評議權由誰主導。擴大公眾在政績考核權重中的影響力,讓官員感受到實實在在的壓力,是改革的必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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