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新五條:抽向政策落實環(huán)節(jié)的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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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30 作者:張海英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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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措施包括五個方面 (簡稱
“新五條”):一是各地要加大貫徹落實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措施的力度;二是完善差別化的住房信貸政策;三是調整住房交易環(huán)節(jié)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四是切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場檢查力度,依法查處經紀機構炒買炒賣、哄抬房價、慫恿客戶簽訂“陰陽合同”等行為。 顯然,“新五條”出手很及時,在樓市出現回暖勢頭、處于樓市傳統(tǒng)旺季
“金九銀十”、調控“藥效”逐漸化減的情況下,如果不及時出手遏制,已有的初步調控成果就有可能化為烏有。“新五條”對于正在升溫的房價與成交量,無疑是迎頭潑了一盆冷水,讓購房人恢復信心,也讓開發(fā)商幻想破滅。 “新五條”無疑是“新國十條”的配套政策。對比“新國十條”不難發(fā)現,“新五條”規(guī)定不但更為具體,而且更為嚴厲,比如,“新國十條”規(guī)定,房價過快上漲地區(qū),商業(yè)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暫停發(fā)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而“新五條”則直接規(guī)定:各商業(yè)銀行暫停發(fā)放居民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而且,“新國十條”沒有明確提出房產稅,而“新五條”提出加快推進房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并逐步擴大到全國——這說明房產稅的腳步越來越近。 可見,“新五條”是對“新國十條”的補充和強化,著力點在于鞭策“新國十條”落實。在我看來,盡管總的來說“新五條”新意不多,基本是在重申“新國十條”內容,但表明了中央繼續(xù)深化樓市調控的態(tài)度,而且監(jiān)管部門也及時發(fā)現“新國十條”落實不力這個問題并加以糾正。巧合的是,日前《人民日報》網上問卷調查顯示,八成網友認為政策落實不力。 我以為,“新五條”就是中央抽向政策落實環(huán)節(jié)的一根“鞭子”:首先是“鞭打”有關部門加強監(jiān)督檢查,提高工作效率(比如加快推進房產稅出臺)。在樓市調控關鍵期的七八月份,有關第三套房貸“開閘”、二套房貸“適度寬松”等動搖樓市調控的消息不斷傳出,盡管后來相關部門公開辟謠,但記者調查發(fā)現,上海杭州等地第三套房貸從未停止過,這說明相關部門對“新國十條”落實不力。即便后來加強了房貸檢查,但依然有不少銀行以消費貸款的名義給購房者放貸為三套房以上的客戶提供貸款。 其次是
“鞭打”地方政府落實調控政策。“新國十條”出臺后,至今仍然有的地方沒有出臺配套細則,有的雖然出臺了地方細則,但溫柔有余而剛性不足。在我的印象中,比“新國十條”嚴厲的只有北京地方細則,但從近期北京房價快速升溫以及市場亂象來看,北京細則文字上嚴厲并不等于在具體操作環(huán)節(jié)嚴厲。顯然,即使是“史上最嚴厲”的樓市調控,如果地方政府不積極落實,“新國十條”就等于沒有“腿”。 為了體現“新五條”這根“鞭子”的威懾力,懲罰性表述在“新五條”中比較多見,比如,嚴格施行問責制,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再如,對不認真執(zhí)行差別化信貸政策的商業(yè)銀行,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對違法違規(guī)開發(fā)商也明確了懲罰措施。 在我看來,“新五條”這根“鞭子”要想發(fā)揮作用,關鍵要從紙上落到實處,而不是嘴上說問責,卻遲遲不見行動,比如說,對閑置土地“9月問責”就不見動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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