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人民日報》報道,自去年8月以來,作為新醫改重要內容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陸續出臺,相關省份開始試點,對列入名錄的藥物實施零差率銷售。能否遏制虛高的藥價?近日,農工黨中央聯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衛生部、食品藥監局等相關部委,對基本藥物制度的試點和實施情況進行調研。調研發現基本藥物制度在地方存在走樣情況。“同一廠家生產的步長腦心通,原來進價23元,基本藥物招標以后價格上漲為33元。”在一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位醫生向調研組反映。 基本藥物制度的建立,旨在突破醫療機構“以藥養醫”困局、提高基層保障水平、減輕群眾看病負擔,是新醫改中最重要的一項內容,也是我國醫療體制改革的一個重大突破,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期待和關注。它能否正確實施,事關醫改的大局和成敗。然而,農工黨的這份調研表明,情況不容樂觀。 一種藥品進入基本藥物目錄后,經過招投標,價格不僅沒有下降,反而大幅上漲。這樣的事實表明,我們的基本藥物制度存在巨大的缺陷。這種缺陷一方面可能使“減輕群眾看病負擔”的制度目的最終無法實現;另一方面,它可能使巨額的國家醫保資金在虛高的藥價中流失。對于這兩種后果,不論哪一種都不是當前醫改所愿意看到和所能承受的。這是因為國家基本藥物已全部進入醫保目錄,并由醫保予以全額報銷。在這種情況下,醫保資金將為虛高藥價“買單”。在這樣的基本藥物制度下,利益受損的不僅是患者,國家更是其中最大的“冤大頭”。 根據我國基本藥物制度的規定,我國統一制定和發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確定我國基本藥物品種和數量,由國家實行招標定點生產或集中采購,直接配送,減少中間環節,確保基本藥物的生產供應,保障群眾基本用藥。應當說,就藥價虛高問題,醫改開出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這一“藥方”,是找對了思路。但是,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卻出現了走樣,變成“形似而神不似”。這里至少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國家基本藥物的定價問題。根據基本藥物制度,應當是在合理確定生產環節利潤水平的基礎上統一制定基本藥物零售價。可是從同一種藥品從23元到33元的變價中,我們看不到國家對基本藥物核實成本、合理定價的身影,倒是看到藥價如孫悟空的如意金箍棒般的伸縮自如、變幻莫測。二是國家藥品招投標制度。藥品集中采購、招投標制度,本是國家為了減輕藥品流通環節、降低藥價而建立的制度,可許多藥品經過招投標,藥價不降反升。這樣的招投標制度讓人深思。 可以說,不改革現有藥品定價機制和藥品招投標制度,就很難保證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在實施中不走樣。我們希望農工黨的這份調研能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切實解決基本藥物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基本藥物制度不走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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