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新掌門人王勇9月16日首度接受媒體采訪,表示“我最關注央企的企業競爭力問題”。
有關人士據此分析指出,王勇在上任伊始的講話中已明確了國資委下一步的努力方向,即以進一步做強央企為主要目標,提升央企的競爭力,有效參與國際競爭,預計其將從人才戰略、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所推進。
如果以規模以及占據的資源論,央企競爭力有了長足進展;如果以內部治理結構論,以市場化與對法律的尊重論,央企競爭力遠談不上一流。
這反映在央企的資產收益率、單位生產效率等數據上:2008年中石油(601857,股吧)、中移動和工商銀行(601398,股吧)三家中資企業躋身全球十大“最賺錢企業”之列,2009年5月中石油力壓埃克森美孚成為“全球第一市值公司”,但埃克森美孚的全球員工不過8.6萬人,而中石油的員工卻高達160萬人。
2010年,國資委在央企引入有別于傳統財務指標的EVA(Economic
Value
Added經濟增加值)的考核指標,是指從稅后凈營業利潤中扣除包括股權和債務的全部投入資本成本后的所得,只有收回資本成本之后的EVA才是真正的利潤,以往公認的會計賬面利潤不是真正的利潤;即使是會計報告有賬面盈利,但如果EVA為負數,即是虧損,也即認為企業是在侵蝕股東財富。如果推廣EVA考核體系,恐怕央企的成績單就會變得十分難看。
央企一直在追求新加坡模式,即在國有控股的前提下實現市場化,追求最大的市場收益。恰恰這些核心的市場化改革方面成為央企的軟肋。央企的高管迄今仍實行任命制,且與行政級別隱性掛鉤,如哪個崗位相當于科長、哪個崗位又相當于處長,基本屬于終身雇用制,一旦進入央企的某個級別就等于捧上了鐵飯碗。
來看看新加坡重要的國有控股公司淡馬錫是如何運作的。新加坡政府放手讓淡馬錫自主經營、獨立發展,淡馬錫按照市場化理念與商業原則運行。淡馬錫的公司結構在證券法等相關法律約束之下,董事會下設常務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及領導力發展和薪酬委員會3個專門委員會。其中獨立董事占絕大多數,以保證董事會的獨立性。董事會與經營層分設,高級經理層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董事會對其進行考核和監督,股東委派的董事履行監督作用。
淡馬錫的10名董事中,有4名是由財政部提名,總統批準,不在企業拿薪酬;6名獨立董事來自企業,獨立董事一般負責董事會中專門委員會的工作,這樣使董事會職權明確,相互制衡,有效做到公正和獨立。而在一些中國央企,獨立董事會在其他央企或者管理者之間選拔,屬于近親繁殖,專業與獨立難以保障。
要保障市場化就必須尊重法律,央企必須在《公司法》與《證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之下運作,而不能在法律背后開窗,讓法律流于形式。
比如中國有反壟斷的審核機構,也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中國對于上市公司的財務狀況有具體的要求,但在石化“雙雄”與中國南車(601766,股吧)上市等案例中,我們看到對于央企網開一面,表面上是對央企備加呵護,事實上縱容了央企的道德風險,這種風險在央企毫無節制地要求政策紅利、不顧風險大規模擴張的現象中,可見一斑。
在國內享受的特殊待遇,在國際上就會遭到詬病。中國的企業在國外往往忽視當地的法律環境與文化環境,以為資產雄厚就能搞定一切,一些有色金屬與汽車廠商國際并購失利,就與不熟悉當地法律相關,不知道工會的力量如此巨大。
所謂不熟悉就是不尊重,因為在企業的經驗中,缺乏對法律的尊重、對勞工權益的保障、對生態環境的呵護,結果就會小河溝里翻船。
監管者完全可以按照法律行事,這并不會減少控股股東的權利。控股股東有控股股東的責權利,可以提起董事名單,但以行政紅頭文件的方式下令,性質就截然不同。反觀新加坡政府,對淡馬錫只行使出資人的責權,不干涉企業的用人與產品采購。
為什么公眾對于央企高薪如此憤怒?并非不尊重人才與企業家,而是對于央企行政色彩下由高管分享壟斷紅利的憤怒。央企只有走市場化之路,尊重法律法規,才能化解所有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