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7月央視曝光廢棄“烤鴨油”流入北京市場以后,西安、宿遷、寧波等地相繼曝光了此類問題。時隔兩個多月,9月27日《錢江晚報》再次曝光,比“地溝油”更毒的“烤鴨油”不但在杭州的街邊烤鴨店銷售,甚至超市、大型烤鴨店也都在銷售或使用這種有毒的“烤鴨油”。
“地溝油”暴露出來的監管漏洞,同樣見之于“烤鴨油”的監管,即多頭監管(俗稱“多龍治水”)導致監管真空。去年6月1日起實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食品安全實行分段監管辦法,農業部門負責初級農產品環節的監管;質檢部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工商部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門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查處重大事故。此辦法的初衷是為了進一步理順食品安全監管職能,明確責任,但在實際執行中恰恰成了各監管部門推諉扯皮的托詞和借口。
且看記者遭遇的一連串怪事:暗訪結束之后,記者帶著“這么毒的烤鴨油,該歸哪個部門管”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分頭反映給杭州多個部門,得到的答復是,這事不歸他們管,你要去找××局,到了××局,又告知,這事不歸他們管,你要去找××局,一圈輪回下來,最終又把球推到了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察協調處處長陳勇軍沒辦法,最后拿出《食品安全法》對食品安全實行分段監管的規定,將球又踢給了其他監管部門。
記者上述的遭遇非常有代表性,突出反映了當前食品監管體制不順的現狀。綜合一系列食品安全監管不力事件,如“蘇丹紅事件”、“三聚氰胺事件”、“砒霜門事件”、“地溝油”再到“烤鴨油”,問題都源于此。表面看,“從農田到餐桌”實行分段管理體制,并設置了多達10來個監管部門,似乎將監管覆蓋到了所有生產銷售環節,但事實證明,這種執法主體多元化、職能交叉的體制,導致監管責任難以厘清和有效落實,往往造成監管“真空”,致使出現“十個大蓋帽管不好一桌飯”的尷尬局面。
怎樣改變目前“分段監管=多頭監管=監管真空”的現狀?丹麥模式值得借鑒,即通過合并,將由多個部門共管的食品安全監管機制轉變為一個獨立的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食品與農業漁業部,統籌對全國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管。這一模式的優勢在于,一是改變原來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狀況;二是可以減少部門之間職權交錯重疊的現象,減少浪費,提高監管效率;三是監管機構權責分明,行動獨立,便于上級部門督查考核和問責;四是可以統領全國的食品安全活動,合理調配資源,以發揮其最大效用。這一模式從1999年1月開始建立,經過10年的實踐,事實證明是成功的。
從近年來我國暴露出來的一系列食品安全監管問題看,維持現有的食品安全監管模式看來已行不通了,是到考慮重塑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的時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