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三十年成就舉世矚目,但在從計劃經濟體制轉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還有一個大的問題尚未解決,就是對于幾十年來形成的城鄉二元體制的改革相對滯后,甚至可以說這三十年來,基本上沒有觸動城鄉二元體制,因為農村家庭承包制是在維持城鄉二元體制的前提下推行的。結果,導致城鄉發展不協調,城鄉差距呈擴大趨勢。城鄉二元體制改革的滯后,增加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共同富裕、構建和諧社會的難度,為此必須加大城鄉統籌的力度。統籌城鄉發展最重要的任務就是改革城鄉二元體制,這是中國下一輪改革發展的重點,也是一場偉大的社會變革,為此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艱辛。
曾經流行于學術界部分人士中間的一種看法是:改革開放三十年了,農業方面已經取得了不少成績,使我國早已脫離了憑票證供應生活必需品的年代;目前,農村的改革不妨暫且擱置一下,發展更加重要。比如說,對農民,財政上多給一些,少取一些;金融上,放寬一些,多貸一些;讓農村的生產生活條件再改善一些,這樣反而更加有利于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這種看法如果出現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那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就當時的情況而言,這種看法有一定道理,因為農村土地承包剛推廣,不能急于再改革。但從20世紀80年代后期到現在已經20多年了。再不著力破除城鄉二元體制,不僅阻礙農業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而且還會使城鄉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使工農收入差距繼續擴大,使廣大“農民工”不得不徘徊在城鄉之間,這就違背了“以人為本”的原則,不符合構建和諧社會的理念。讓農民充分享受改革開放的成果,不是靠增加政府投入或放寬信貸就能解決的。只有不失時機地進行城鄉二元體制改革,讓農民和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權利,擁有同等的機會,才是下一階段改革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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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脫一切束縛城鄉二元體制問題解決的思想桎梏,首先要消除三大誤解 |
中國的改革開放從來都是以思想解放領路的。回顧三十年前,1978年5月起,不正是歷時半年之久的“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做了思想上的準備嗎?這就是說,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市場經濟體制的成功探索,首先是從一場思想解放運動開始的。當前,打破城鄉分割分治的二元體制,形成城鄉發展一體化新格局,也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學術界必須開展前瞻性理論研究和理論創新,在理論上率先突破,擺脫一切束縛城鄉二元體制問題解決的思想桎梏,在全社會營造改革城鄉二元體制的氛圍;必須在政策、法律、制度、文化等諸多方面進行有利于推進城鄉一體化的變革,盡快扭轉城鄉差距擴大趨勢;必須勇于探索實踐,統籌城鄉試驗區要大膽改革試驗,開辟一條新路。
具體地說,在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過程中,有必要就以下三個問題消除誤解:
誤解一: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將導致社會的不穩定。
關于城鄉二元體制改革與社會穩定問題,一種誤解是:農民已經習慣于一家一戶的承包經營了,他們之中不少人不愿意離開本鄉本土。即使離開本地到城市中打工,但葉落要歸根,在外面掙些錢是要帶回家來蓋新房、娶妻生子的。他們習慣了農村的生活,何必改革城鄉二元體制,反而使他們心里不踏實呢?何況農民一旦大批進入城內,生活方式一變更,城市生活設施建設又跟不上,反而會引起他們不滿,有些人又想回到鄉下去,社會不就不穩了嗎?
有這種看法,多半是不了解實際情況。要知道,在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過程中,農民是不是遷進城市,要根據本人意愿而定;外出打工的農民是不是愿意回鄉,也由本人決定。體制的改革只是提供了更多的機會供農民選擇,而不是排除農民的選擇。從社會穩定還是不穩定的角度來看,關鍵在于農民(不管是進城的還是留在農村的)的利益是不是增加了。如果農民的近期利益和長期利益都能通過城鄉二元體制改革而增加,那么社會將邁向穩定而不會導致動蕩。我的看法是,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將大大促進社會的穩定,而不會導致社會的不穩定。
誤解二:城鄉二元體制改革會因加重城市的負擔而阻礙城市經濟的發展。
在城鄉二元體制改革與城市經濟關系方面,有一種誤解是:城市經濟的改革和發展畢竟是最重要的,而在現階段著力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很可能會加重城市的負擔,這樣,不僅城市經濟的改革和發展受阻,而且農村經濟的改革和發展也會相應地受連累。不如目前暫時把城鄉二元體制的改革擱置一下,一心加快城市經濟的改革和發展,等到城市的經濟實力增強了,城市就有較多的力量來幫助農村的發展。西方發達國家一般是在工業化后期政府才把農村發展放在重要位置上,中國目前仍處于工業化中期,何必這樣急于去做本來可以推遲一些才做的事情呢?
其實,這種看法并不正確。問題在于:在西方發達國家工業化初期,城鄉二元結構是存在的,但在那里并沒有形成城鄉二元體制,因此也就不需要進行城鄉二元體制改革。它們之所以在工業化后期著力于發展農村經濟,是適應穩定社會的需要。中國的情況與它們不同。在城鄉二元體制下,中國的工業化在長時期內是以犧牲農民利益為代價的。如今已到了城市回饋農村的時候了。提高農民收入,讓農民充分享受改革發展的成果將大大促進內需的增長,這對于城市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是絕對有利的。因此,城鄉二元體制的改革只會推動城市經濟的改革與發展,而不會變成城市經濟改革與發展的阻力。
誤解三:城鄉二元體制改革是用消滅農村和農民的方法來強制性縮小城鄉差別。
對城鄉二元體制改革,還有一種誤解是:城市就是城市,農村就是農村;工人就是工人,農民就是農民,進行城鄉二元改革以后,農村就會逐漸不存在了,農民也就逐漸消失了,這樣,豈不是用消滅農村和農民的方法來強制性縮小城鄉差別嗎?這對中國經濟是禍還是福,還不得而知!
需要指出的是:城市和農村的差別不會因城鄉二元體制的破除而消失,工人與農民在職業或社會勞動分工方面的區別也不會因城鄉二元體制的改革而消失,這些差別的消失也許要經過許多年的生產力發展才會出現。改革城鄉二元體制所需要消除的,是對城鄉之間生產要素流動的人為障礙,以及兩種戶籍之下工人和農民的不平等待遇,從而就能導致城鄉之間的差距縮小。這一切是可以做到的,而且對國民經濟發展只會產生積極的結果。因此,城鄉二元體制改革不是要消滅農村和農民,也不是要把農村變成城鎮,把農民改變為職工,而主要是使農村和城市的差別大大縮小,使農民充分享有改革開放的成果,在社會方面享受同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