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成為焦點的,一是江西宜黃縣“9·10”拆遷事件有了重要進展,包括縣委書記、縣長在內多名官員被處理。二是關于未出爐的《拆遷補償條例草案》,國務院法制辦在京召開了專家研討座談會,擬規定雙方應先達成協議,先補償后拆遷。
關于拆遷問題,惡性事件頻發。最近這起宜黃拆遷事件,老中青三代人因拆遷自焚,一人不治身亡,家屬稱遭有關部門軟禁,死者遺體被搶奪。事件之惡劣,比唐福珍自焚更甚。近期的野蠻拆遷,儼然成為當下社會的重要矛盾。
新拆遷條例,旨在規范拆遷行為,但是,這盆遙遠的水,能潑滅宜黃拆遷事件嗎?
正如溫家寶總理在達沃斯夏季論壇上坦言,土地問題根本上與制度有關,農民合法的土地得不到應有的保障,現有的財稅制度在相當程度上還存在著“土地財政”的現象。
事實上,國土資源部不久前就下發通知,要求在明年3月前,儲備機構必須與其下屬和掛靠的從事土地開發相關業務的機構徹底脫鉤,各地國土資源部門及所屬企事業單位都不得直接從事土地一級市場開發。
輿論探討土地亂象最終都會將矛盾歸結于“土地財政”,并因此而感到悲觀,因為改革的難度實在太大。無論是宜黃式拆遷惡性事件,還是新條例遲遲難產,都來自這個矛盾。不少地方都打著“舊城改造”的幌子實際上是隨意放大“公共利益”的概念,干謀私的事情。
專家說,改善這種土地財政模式,逐步探索政府財稅制度改革,讓利于民,是解決補償標準過低的根本途徑。但實際上,幾乎沒有哪個地方政府會主動從這個游戲中主動脫身而出——資料顯示,政府對土地財政高度依賴,甚至有些地方幾乎完全“靠地吃飯”,這等于砸人家飯碗。嘗到甜頭了,不玩游戲后中央又不可能給予足夠的資金補償,所以我們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在覺醒的公民維權面前,只能花大價錢、用各種辦法“截訪”“維穩”,就是不肯改變做派。這是最讓人絕望的地方,而解決土地財政問題,不僅需要時間,更需要中央的勇氣。
面對專家討論的草案初稿,有網民并不樂觀,認為有些理想化,并且“遠水解不了近渴”。這的確是個現實問題,我們無法把全部的希望寄托于一部還在討論、前途未卜的“條例”上。目前來看,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媒體的無障礙監督以及事后的強力問責上。
宜黃拆遷悲劇處理了一批官員,這在“最近三年八起拆遷悲劇中無一名地方一把手受追究”的背景下難能可貴。在制度鏈條沒能很好廓清之前,唯有這種絕不手軟的問責(希望不是異地調動),才能形成倒逼政府擺正位置——這是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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