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體系何以腐敗泛濫,利潤可觀之故。動輒十倍、數十倍乃至上百倍的利潤,讓“醫藥銷售代表”們熱血沸騰,“回扣”不可避免。把利潤限制在合理的范圍,腐敗自然減少。

據《法制周末》報道,一種藥品從研發到患者手里,需要經過大致七個必要流程——批藥號、批價格、各地價格備案、進醫保、招標、進醫醫院、進科室。所涉部門包括藥監局、發改委、物價局、各地方政府醫保辦等。而事實上如果再細化一下,具體操作時,一個藥品所經歷的利潤潤分配環節遠比這七個流程更為細致。僅在醫院這一環節,就要經過院長、藥事委員會、藥劑科主任、各科室主任、醫生等。
更為重要的是,打通這些部門,每個環節都需要錢。這些層層疊加起來的“腐敗成本”,所形成的虛高藥價,最終埋單單的卻是患者和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