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前,上演“化問責為表彰”鬧;一個月后,對賠償三緘其口。這就是央企的“社會責任”?這就是當地政府的“造福一方”?
據《新世紀》周刊報道,7月16日,大連“7·16”爆炸漏油事故至今已近兩個月,中石油和當地政府均未對污染損害賠償做出任何表態,反倒是采取了積極措施,阻止遭受損失的水產企業和養殖戶到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