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上周遇襲,他的律師彭劍表示,已開設賬戶募集資金,為方舟子雇請保鏢,增加其安保力量。《財經》雜志編輯方玄昌也將從該賬戶中獲益。
方舟子打假,遭到暴力襲擊,不得不雇請保鏢,而閻崇年發表些學術觀點,同樣遭到老拳相向,簽名售書的主辦方不得不請來多名頭戴鋼盔的保安在現場“護駕”。
在非常時期,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我理解方舟子及其律師的舉措,保鏢也許能增加他的安全感,不過,這恐非長久之計。就算方舟子的安全保障了,但是,許多參與打假、揭黑、舉報腐敗甚或是僅僅發表自身學術觀點、提出批評意見的人士,他們的人身安全又靠什么來保障呢?某些腐敗官員和拉攏公權的既得利益者,對揭黑、舉報人士公開示威,如《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被浙江遂昌縣警方戴上“損害公司商業信譽罪”帽子而跨省通緝,作家謝朝平被潑上“非法經營罪”的污水,被陜西渭南警方進京抓捕。那么,“方舟子們”縱能雇請十個、八個保鏢,能避免牢獄之災嗎?
保障公民的安全的核心不在于保鏢、鋼盔這些有形的安全措施,而在于具有公平、正義內容的法律以及讓法律能得到充分實施的執法、司法環境。試想,如果我們的法律充分弘揚和鼓勵公民舉報、揭黑,而讓那些造假、欺騙者特別是那些敢于打擊報復者傾家蕩產,全社會就能形成一種人人暢所欲言、言者無罪、言者無憂的氛圍。這時,我們的“方舟子們”就根本不用整天提心吊膽擔心打擊報復。
又試想,如果我們的“方舟子們”在打假之初,有關執法機關能迅速地介入查處,及時將造假者繩之以法,而不像現在一樣,在輿論和媒體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之際仍然是按兵不動,最多不過是蜻蜓點水般淺嘗輒止,那么,造假者的氣焰會如此囂張嗎?
保鏢或許能保障方舟子一時安全,但不能保障方舟子永久的安全;保鏢或許能保障方舟子安全,但絕對無法保障“方舟子們”的安全。如果方舟子的流血、謝朝平自由的喪失,仍然不能促進法律的完善和執法、司法機關的警醒,這才是我們社會最錐心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