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推進房產稅改革”,并表示下一步稅制改革,要重新設計稅種和稅收的分享比例,重點是要健全地方稅的體系,增強地方財政收入的能力。 自4月份國務院推出針對房地產為入口的結構性調控以來,房價上漲過快的勢頭已經得到控制,但是與老百姓的真實購買能力還差很遠。而房地產市場的理性回歸成為了此次結構性調控的一個方向,從這個角度而言,調控是主線,而房產稅等措施也會在短期內對房地產開發商形成壓力,從而加大市場的供應量,這種效果是可以期許的。然而從長期來看,房產稅只不過是當前高房價壓力下的一個救火隊,只能是治標不治本。 從推動整體稅制改革的目的來看,房產稅改革是一個必然要作出合理調整的項目。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十多年來有了很大的發展,從1999年到2009年,我國商品房竣工面積已達47.33億平方米,再加上保障房和1998年前已建成的房屋,我國房地產市場的存量規模十分可觀。因此市場絕對容量的擴大為調整房地產稅收打下了基礎,或者說是一個穩定的稅收來源,這也正是為什么大量的專家和學者還有地方政府部門積極地推動房產稅這個項目的一個主要理由。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國土資源部等各部門都開始了新一輪的,針對土地閑置以及房屋空置等社會關注的問題的公開披露。雖然我國還沒有空置率的全國性數據,但據國家統計局統計,截至2009年4月,我國新建商品房空置面積達1.74億平方米,而此前國家電網公司的房屋空置數據更是引起了社會的軒然大波。 我們關注的是,在近年來的房地產市場調控中,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更熱衷于增加稅收本身,而不是通過加大經濟適用房、廉租房的建設以增加市場供給。因此,一方面都在喊打擊炒房,另一方面房價卻仍在漲。這種體制的背后,更多是由于目前的“土地財政”政策,形成了政府、銀行、開發商等的相關利益鏈條。以北京市為例,此前也針對招拍掛制度進行過一些修改,但是我們可以看到,最新的數據顯示,7月份的房價卻依舊同比上漲;而在土地出讓方面,今年僅一季度就超過去年全年的一半,因此,要想短期內解決地方土地財政的惰性問題,也不是房產稅可以辦到的。 從2003年以來,我國實施的寬松貨幣政策,使得市場貨幣供應量遠遠超過了經濟增長的實際需求,過多的貨幣除了部分進入資本市場以及大宗商品市場,房地產等資產就成為了一個必然的流向。因此,要使得房地產真正的實現理想的回歸,就必須減少貨幣發行量,這短期內是不可能的,因此也就必然地要造成房產的價格繼續被抬高。 總的來看,不管當前市場的走向如何,房產稅的開征對房地產市場治理效果有限,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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