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布了2009年國產影視作品煙草鏡頭統計,影視作品吸煙鏡頭仍然普遍存在。《風聲》《建國大業》等影視劇因吸煙鏡頭過多被點名。為此,控煙協會已向廣電總局發出公開信,呼吁廣電行業出臺規定和政策,在銀幕和熒屏上“禁煙”。針對控煙協會反映的問題,許多導演表示,控煙協會對影視劇中盡量少出現吸煙鏡頭的建議是可以接受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有難度,不可能具體量化。(據8月23日《京華時報》) 應該承認,影視劇中的吸煙鏡頭對觀眾尤其是青少年會產生誘導的作用。如果銀幕和熒屏上完全沒有吸煙的鏡頭,對減少吸煙人員及其危害肯定是有利的。但也應該承認,“煙槍”眾多是現實社會中的客觀存在,作為反映現實或記錄歷史的影視劇,出現吸煙的鏡頭是不可避免的。即使是“純屬虛構”的影視劇,為了表現人物的性格或情緒,有時也需要出現吸煙等細節。比如電影《建國大業》中,很多領袖人物在決戰之時或者歷史攸關的關鍵時刻吸煙,這就是非常必要的,因為很難找到更好的手段去表現當時的緊張氣氛。 或許有人要問:難道藝術的表現形式比人民的生命健康還重要嗎?當然不是。但當面對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應該考慮的是:宣傳禁煙的最佳途徑是什么?最該做的都已經做到位了嗎?其實,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很多的問題—— 就拿包裝來說,國外的煙盒都印滿了“腐爛的肺”等警示性圖片,讓人一看就會產生惡心或恐怖之感,而中國的煙盒則像工藝品一樣美輪美奐,讓人忍不住親近、把玩。中國雖然也簽署了《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但在煙草包裝警語面積上一直執行最低的標準。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出口的“中華”等品牌香煙的煙盒上印有“腐爛的肺”等恐怖圖案,但內銷的香煙卻極盡精美之能事! 《廣告法》第十八條規定:“
禁止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在各類等候室、影劇院、會議廳堂、體育比賽場館等公共場所設置煙草廣告。煙草廣告中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除了上述“五類媒體、四種場所”之外,在其他地方做煙草廣告是合法的。在各地的標志性建筑上、高速公路的兩旁……到處都能見到煙草的廣告。 香煙的包裝本身就是一種宣傳,而且是一種具有本源性的宣傳。當人們看到煙盒的時候,煙草已經離人非常近了,因此,香煙包裝的宣傳和引導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若要發揮宣傳引導的作用,首先應該在煙盒上做文章。就影響的效果而言,商業廣告對消費者的引導作用是最直接的,而影視劇中吸煙鏡頭的示范作用只是間接的。如果連赤裸裸的商業廣告都沒有完全禁止,卻去禁止影視作品中的吸煙鏡頭,那豈不是抓大放小、舍本逐末嗎? 要宣傳禁煙,也要尊重藝術規律。要在銀幕或熒屏上“禁煙”,至少也應該等香煙包裝恐怖化和煙草廣告全禁止之后,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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