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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8 作者:鄧海建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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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由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設方案而派生出的概念,突然間成為了輿論關注的熱點。原因似乎只有一個:“貧富混居”這個略帶情緒的四字詞組,將大家本不樂于提及的收入差距,一下子變成了人們躲在家里也無法逃避的頗具挑釁性的現實。實踐卻令人尷尬,譬如上海在市中心建經濟適用房遭抵制,部分計劃也因此擱淺(8月17日《中國經濟周刊》)。 在我看來,混居的夢想之所以照不進現實,根源并不在于資源、權力、財富等方面的殊異,而在于這種差異帶來的心理認同上的對壘:土地和住房是所有中國人的基本生存空間和生產生活資料,某種意義上說,也是公共資源——然而,這種資源不僅是能力與財富的象征,更是等級與序列的條形碼:你無法想象騎三輪的小販和開寶馬的富商同出同入,你也無法想象混居為這種斷裂制造著怎樣落差明顯的貧富展臺,你更無法想象當混居成為一種并不合適的黏合劑的時候、這種“技術”會為權力帶來多少虛妄的公平感與正義感。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分居從來不是一件壞事,混居也并不意味著問題的紓解。事實上,與富人比鄰易,與財富攀親難;炀拥慕Y果,并不會帶來“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效應,貧的依然困頓,富的依然盈余。從市場經濟走過的這么多年來看,“一部分人”的確是“先富起來”了,但所謂“先富帶后富”的說法,更多的還是一種道德冀望。那么,混居能“混”出什么河清海晏的愿景,不能不說是個大大的問號。所以根本的解決之道還在于,建立貧富階層之間順暢流動的社會平臺。 貧富混居只是一枚“均貧富”牌創可貼,名稱與形式意義遠大于夸大的“療效”。房子上的分野,在于貧富上的拋棄與背離,就算地主與佃戶天天住在一個屋檐下,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平與正義。行政主導的混居,最后的結果也許是:要么各自想辦法搬出混居區,免得各自看不順眼;要么是彼此劃清界限,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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