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縣因突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因而不可避免地會使一些孩子成為孤兒。出于愛心,許多人希望能收養孤兒,讓孤兒盡快擺脫失去親人的痛苦,并獲得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環境。 收養孤兒必須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條件。對此,《收養法》等作了相應規定。
(1)收養人提出申請,按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經民政部門收養登記處審查備案后,進行登記。(2)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子女,應當提供收養人的年齡、婚姻、職業、財產、健康、有無受過刑事處罰等狀況的證明材料,該證明材料須經其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公證人公證,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該收養人應當與送養人訂立書面協議,親自向民政部門登記,并到指定的公證處辦理收養公證。(3)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4)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的,應當由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1)收養應當有利于被收養的未成年人的撫養、成長,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則,并不得違背社會公德。(2)收養人無子女;(3)收養人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4)收養人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5)收養人年滿三十周歲;(6)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四十周歲以上;(7)有配偶者收養子女,須夫妻共同收養;(8)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9)收養孤兒或者殘疾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年滿三十五周歲以及收養一名的限制;(10)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 戶口登記 收養關系成立后,應當到公安部門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