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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作者:舒圣祥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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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12日下午,福建省環保廳通報稱,紫金礦業集團公司旗下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發生滲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現死魚。初步統計,汀江流域僅棉花灘庫區死魚和魚中毒約達378萬斤。據了解,這起污染事件實際發生在九天前…… 作為國內最大黃金生產企業,紫金礦業在上杭縣的赫赫地位不難想象,專為“財神爺”準備的各種法外特權自然少不了,環境污染應該正是其中一種。不得不說,紫金礦業污染環境可謂臭名昭著,為此當地民眾甚至長期不敢飲用自來水,今年5月環保部發文通報批評的11家存在嚴重環保問題上市企業中,紫金礦業同樣榜上有名。 在這樣的污染劣跡面前,瞞報事故九天之后,企業負責人居然仍狡辯“此次滲漏主要與自然災害有關,不可預料”,實在令人感到氣憤。某種意義上,筆者更愿意相信,本次環境污染事故之于紫金礦業根本不是一起突發事件,而是司空見慣的進行性環境污染行為中的一個小高潮。 紫金礦業的第一大股東是上杭縣國資委下屬企業,第二大股東則是唐駿任CEO的新華都集團。就在紫金礦業公告污染事故當天,深陷“學歷造假門”的唐駿也首度回應稱“如果所有人都被你欺騙到了,就是一種能力,就是成功的標志”。“能騙到所有人就是成功”的狗屁哲學不值一駁,但紫金礦業瞞報污染事故,也許奉行的正是這種“成功學”:污染環境甚至遺毒子孫都是小事,只要瞞過騙過所有人就是成功。 數據表明,紫金礦業因信息披露問題被證監會調查已經不是一次兩次,就在今年三月底,紫金礦業還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彼時,紫金礦業曾發布公告稱“將積極配合證監會福建監管局的調查工作,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可事實證明,他們非但未曾積極改正反而變本加厲。如此重大的環境污染事故居然被瞞報九天,紫金礦業必須為其污染環境以及不誠信行為付出代價,環保部、證監會等部門需要及時介入調查。 當然,上市企業有義務及時向股東披露重要信息,政府部門更有義務及時向社會公布污染事故;而且,沒有當地政府部門的全力配合支持,紫金礦業也絕無可能隱瞞污染事故如此之久。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涉嫌故意隱瞞污染事故的當地政府部門,必須有人為此擔責,否則污染事故在當地就只會是一種常態——某種意義上,包庇縱容污染的環保態度,其危害要遠遠大于污染事故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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