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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關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話題屢見報端。人民日報海外版昨天的一則報道引起了公眾關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表示,我國可以借鑒日本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畢竟日本當年做了,效果還不錯,中國現在已經具備了這樣的條件。 當今中國,GDP連續一二十年以10%左右的速度高速增長,即便在全世界金融危機時我國GDP也保持了8%的增速;中國經濟總量預測今年將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09年,中國出口總額已超過德國,成為世界第一;中國政府有錢這也是不爭的事實,2009年全國財政收入預計達到68477億元,同比增長11.7%,超過預算的8%。 然而,這些年國民收入的增長遠遠趕不上GDP的增長,趕不上政府財政收入的增長。1997年至2007年,中國GDP比重中政府財政收入從10.95%升至20.57%,而勞動者報酬卻從53.4%降至39.74%。同時,物價指數不斷上揚,超過了國民收入的增速。 由是觀之,無論是從中國內部實力還是從現實外因來看,增加國民收入提高勞動收入的比重已是當務之急。這不僅是民生問題,即便退一步從經濟學角度考量,在國民經濟高速增長的同時保持國民收入同步增長,經濟才能健康持續發展。 日本從上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實施國民收入倍增計劃,這場新經濟運動成為日本經濟起飛的基礎和轉折點。從1960年到1973年,日本人均實際國民收入甚至增加了兩倍,失業率也保持在1.1%—1.3%的低水平。日本經濟學者林直道在《現代日本經濟》一書中指出,拿日本的高速增長時期以前和以后相比,國民生活方式、社會形象、人們的思維方式,乃至日本列島的面貌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鑒于中國貧富差距過大的現實國情,“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的“國民”并不能是全體國民,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蘇海南表示,“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是一個宏觀的大盤子,在具體落實的時候,不是人人收入都翻一番,只能力爭大多數人收入有大幅度增加。“國民收入倍增計劃”的主要對象還應當集中在企業普通職工、一線職工、中低收入階層,以及離退休人員等群體中。如果不分對象不分群體全部“倍增”,那些通過資源壟斷、行政權力、市場獨占等非勞動因素已經獲得“額外收益”的階層將獲益更多。換句話說,如果“收入倍增計劃”再次“倍增”給高收入階層,貧富分化的現象將更加惡化。所以,“國民收入倍增計劃”中的國民應僅僅局限在普通國民身上。 誰都知道“經濟增長”是手段,“國民增收”是目的,但是在過往的日子里我們并未將“國民增收”的目的置于“經濟增長”的手段之上。但愿這一場“國民收入倍增計劃”能盡快地健康實施,讓普通人都能實現體面勞動、尊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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