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要避免地方政府和企業廉價地從農民手里搶地,須賦予農民在土地市場上的主體議價地位,允許農民在商業用地的征地中說不,允許他們在討價還價中有出價權利。 南陽為了農運會毀了幾千畝莊稼地,讓人很心疼(據5月3日《新京報》)。
保護耕地是中央政府制定的基本國策。在當前體制下,一些地方官員經常說要與中央保持一致,但做起來卻是另一套。在保護耕地這樣一件大事上,一些地方政府無視國家法規,考驗著正確處理中央和地方關系的底線:地方政府可以在政策不明朗的領域為地方謀利,但在政策和法規已經十分確定的領域決不可胡作非為。政府應該是國家法律的守護神,自己不可以違法。 曾聽到過一句話,叫做“算賬算不過中央,搗鬼搗不過地方”。在中央和地方關系的有些方面,幾筆賬算得模糊,幾件事情中央政府有所包容,說起來也可以理解。但在耕地保護這件事情上,多少年來許多地方政府無視國家整體利益和國民長遠福祉,肆無忌憚地濫占耕地,以致每年和地方政府扯上關系的土地犯罪在全國數以萬計,卻是不可饒恕的。 的確,在保護土地這件事情上,地方政府算賬算不過中央。如果按南陽的標準,全國任何地方的高速公路兩側都要有百米寬的林帶,那么,全國因這一項就要占地在2000萬畝以上。再加上各類其他道路也有占地造林的理由,全國的耕地還要減少不少。此其一。 其二,南陽付給農民的地租好像達到了全國的一般水平,但其實這個租金并不代表耕地對中國人的貢獻。考慮到國家在農村的投入,我們一斤糧食的成本應在2元以上。僅僅按照一般的租金,我國地方政府和一大批商人完全有能力把全國的耕地都租下來干別的事情,但只要發生這樣的事情,我相信中國的城市居民會付出巨大的代價去國際市場上買糧食,而前提還必須是國際市場有那么多糧食。 其三,按目前的投入,中國的耕地看起來足夠生產出國人需要的糧食,但因為我們的耕地還是太少,我們不得不大量使用化肥,不得不大量耗費水資源搞灌溉農業,由此付出巨大的環境代價。 其四,我國并不真正缺少建設用地。我國目前GDP每增加1%,所占土地的增加是日本相應經濟發展時期的8倍。大量建設用地沒有真正發揮效益。既然如此,我們為什么還要浪費耕地資源呢? 我們當然知道,上面這些“大賬”,地方政府是不愿意算的。這個賬如果中央政府也不算,中國的前景就相當麻煩。解決問題的辦法,一靠強制,二靠市場。 靠強制,就是要使中央的土地規劃實現法制化。不僅要保護耕地,還要保護一切土地。要優化涉地稅種的設計,使地方政府和企業手里的建設用地的使用代價成為一種財務上的“硬約束”,讓他們不敢多占土地。還要提高對涉地違法的處罰力度,讓他們不敢在土地問題上跟中央政府搗鬼。 靠市場,就是要有一個合理的土地定價機制,不讓地方政府和企業廉價地從農民那里搶地。要賦予農民在土地市場上的主體議價地位,允許農民在商業用地的征地中說不,允許他們在討價還價中有出價權利。 南陽的土地違法被曝光了,其當事人會哀嘆自己運氣背。我們應相信涉案人員這次逃不過制裁。但我們也相信還有很多在“搗鬼”游戲中撈取到好處的官員至今仍平安無事。處理土地犯罪案件不能僅僅“殺雞給猴看”,因為我們的“猴子”早已有了極為良好的心理素質。如果土地規劃管理不能真正實現法制化,類似南陽的做法今后還會如暗流涌動,直至中國的糧食安全和環境安全底線被沖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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