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轉型·2010中國十大產業創新領軍人物、企業、城市評選活動”秘書處獲悉,此項活動的各評選標準細則已于11日正式出臺。秘書處負責人透露,十大領軍城市評選標準明確規定,保障房建設未達標城市不得參與評選。(標準全文詳見活動官方網站:
www.neijiangzixun.com)
此次評選活動由經濟參考報與新華社媒體聯合社會權威單位推出,是本報主辦的年度十大經濟新聞評選的一部分,是為了貫徹落實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盤點2010年在經濟轉型中的杰出人物、企業、城市,為“十二五”開局樹立經濟轉型方面的示范。
為了使活動更加科學有序,活動成立了權威專家組成的標準委員會,并由本報總編輯杜躍進主持召開標準論證會。評選活動秘書處經過對專家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的認真梳理,對各評選標準細則草案進行了修改和完善。
上述負責人介紹,評選標準堅持了“轉型”和“領軍”兩大核心原則,既考核總量的大小,更考核增量的趨勢。領軍人物評選標準包括貢獻、創新力、突破性、影響力、責任、威望6項,以創新力和突破性為主,并明確提出“提名人無違法亂紀行為,無重大負面影響事件”;領軍企業評選標準包括整體效益、轉型措施、創新措施、行業影響、區域影響、社會責任、社會尊重7項,以轉型和創新舉措為主,并明確提出“企業連續3年保持盈利,連續3年稅收增長;無違法亂紀行為,無負面事件;當地政府對企業入選無異議”;領軍城市評選標準包括保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產業結構更加合理、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成效顯著、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設“兩型”社會、社會環境和諧穩定、生態宜居條件較好7項,以科技進步與自主創新成效顯著為主,并明確提出“保障性住房任務達標;超額完成減排任務;無重大安全事故和群體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