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公安交管部門日前出臺新規定,行人闖紅燈等違法行為無法實施罰款和抄告單位的,可讓違法行為人臨時當義務協勤員,在路口“站崗”半小時。據悉,截至8月11日,這一制度實施3天來已有245人擔當義務協勤員,受到交通安全教育。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