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沒有批準的情況下,女醫生前往四川災區做醫護志愿者,回來后被單位通知辦理離職手續。6月2日
,女醫生婁繼英表示,她將在與律師協商后,提起勞動仲裁。(《重慶晚報》6月3日 )
我對女醫生婁繼英志愿趕赴災區充當志愿者的行為表示敬佩,為她的這份愛心表示感動,但這一切都無法代替我對她違反勞動紀律的遺憾。盡管這位女醫生的行為是否應當被醫院開除值得商榷,最終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但我仍然要提醒一句:愛心不能排斥勞動紀律。 去災區當志愿者是應當值得鼓勵的,但作為一名醫生,她仍然有自身的職責要求,有勞動紀律所約束,因此有工作單位的志愿者離開崗位去獻愛心時,應當事先安排好工作,征得單位的同意或者取得他們的諒解。否則,獻愛心的行動,就可能得不償失,“撿了芝麻丟了西瓜”。比如,女醫生婁繼英未經醫院同意,去災區作志愿者,但同時她所在的崗位“還有二十幾名病人住院、第二天還有兩個手術”,這同樣也會耽擱醫院的大事。 每個單位都有自身的紀律與工作、生產、生活秩序,每個人的擅自離崗,都可能給所在單位造成損失。而許許多多的單位的失序,就可能造成整個社會的失序,從而給社會造成重大損失。我們不能鼓勵那些既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征求單位同意,擅自離開重要崗位去獻愛心的志愿者,這會影響單位的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 不過,女醫生婁繼英的行為盡管欠妥,但情有可原,所以我仍然希望雙方能積極調解,化解矛盾,讓她重新走上工作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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