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律師韓甫政購買北京至海口的往返機票時,被海南航空收取了100元的機場建設費。6月11日,韓甫政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把民航總局告上法庭。9月27日,北京二中院正式受理此案。雖然此前有人曾經多次質疑機場建設費的合法性,但進入行政訴訟程序,這在我國還是首例。 韓甫政表示,行政收費需要在法律的允許范圍內才能征收,但自建國至今尚沒有一部法律作出具體或相關規定,可以征收機場建設費,因此,目前的機場建設費收取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
但一旦進入到具體的開庭審理過程中,我們就會發現面對此類案件,很可能無法可依。你說機場建設費收取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那就必須啟動違憲審查程序,運用法律條款來論證是否真正違憲。可我們還沒有健全、成熟的違憲審查制度。這必然提出了一個新的時代要求——盡快建立、完善違憲審查制度,否則類似案件將無法審理。 根據新華社公布的資料顯示,2005年全國行政事業性收費總額達4000多億元,越權立項、無證收費、收費不公示、任意擴大收費范圍、隨意提高收費標準、搭車收費、坐收坐支、只收費不服務等現象普遍存在。一旦完善違憲審查制度,凡涉嫌違憲的行政亂收費,進入訴訟階段就將有法可依。一些行政部門不自動廢除部門亂收費,民眾就將拿起法律賦予的權力把你告上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