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廣州電
廣州友誼醫療門診部在電臺廣播中做廣告,稱能治愈乙肝。魏女士在該院治療兩個療程后未愈,憤然起訴醫院,此案日前經廣州市天河區法院一審結案,判決被告退還原告治療費21000元。 2006年4月,魏女士在廣播中聽到被告廣州友誼醫療門診部的廣告,稱該院利用生物免疫手段治療慢性乙型肝炎。魏女士后到被告處咨詢醫療信息,被告處的工作人員向她表示,可以徹底治愈她的慢性乙肝,若不能治好,就全額退還治療費。魏女士于是同意在被告處治療,并與之簽訂了《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生物免疫療效承諾保證書》。魏女士在廣州友誼醫療門診部治療了一個療程,花去21000元。療程結束后檢驗結果顯示未能治愈。魏女士根據《保證書》,多次要求被告退還治療費,一直遭到拒絕,便將醫院告上了法庭。 廣州友誼醫療門診部在接到法院傳票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天河區法院依法進行了缺席審判,判決被告敗訴,須在十日內退還原告治療費人民幣2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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