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杭州電
浙江省德清縣人民法院在審理當地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中發現原、被告雙方為了規避稅費,簽訂了一份假的房屋買賣契約。為此,法院依法對二人作出了罰款的民事制裁。 去年年底,家住德清縣乾元鎮的董某購買了湯某所有的一套房產,但沒想到簽約、付款、交付房產后,湯某卻遲遲不愿協助董某辦理過戶手續。無奈之下,董某將湯某告上了法庭。法院查明事實后,支持董某的訴訟請求。但沒想到,法院又對原、被告雙方作出了各罰款人民幣500元的民事制裁。原來,董某和湯某原本簽訂的買賣合同約定,房產價格為人民幣9.18萬元,但是幾天后,兩人為少繳過戶稅費,又簽訂了一份虛假的合同,轉讓價格變成了人民幣7萬元。 通過對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審理,法院認定原、被告雙方的行為屬于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違法行為,因此對雙方進行了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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