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研人員不僅要懂研究,還要懂市場,精力無法集中,嚴重阻礙了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
■ 現行的品種審定制度存在潛規則,通過審定的往往并非最好的品種,一個品種要想通過審定至少需要10萬-20萬元公關費用。
■ 科研單位拿著國家的錢,搞出成果后參與商業化競爭,一方面弱化了自身的創新能力,另一方面,由于科研單位與企業形成不公平的競爭機制,抑制了企業的研發積極性。
■ 專家建議探索“雙軌制”的科研育種經費投入新機制,即把國家育種科研經費分成兩塊投入:一部分投給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從事公益性、基礎性研究,另一部分投給企業用于商業育種。
研發能力是種子產業的核心競爭力。記者在對我國種子產業研發體制調查發現,我國種業研發投入方式、品種審定及評價機制存在很多“梗阻”,育種科研體制改革并未實現真正的產學研結合。專家認為,中國種業要做大做強,應探索國家與市場共同投入“雙軌制”研發方式,通過真正的市場競爭推動市場重新洗牌,從整體上提升國內種業核心競爭力。
“雙重利益”怪圈阻礙種子研發
河南省農業大學下屬有河南農大種業有限公司,甘肅省農院下屬有甘肅省農科院科技開發公司,吉林省農科院有吉林吉農高新技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近年來,國內大學教授辦公司、做董事,科研院所搞商業、做運營成為普遍現象,科研人員不僅要懂研究,還要懂市場,出現了一大批“萬能專家”。
記者在吉林省一些農業科研單位采訪時發現,一線科研人員所占比例普遍很小,科研人員精力無法集中,高技術人才十分匱乏,嚴重阻礙了科技創新能力的提高。據調查,吉林省地屬農業科研單位36家,從業人數5009人,其中科技人員僅占54%。吉林省農業科學院水稻所副所長張三元介紹說,長期以來由于經費不足要進行生產經營,有近一半的科技人員從事后勤、管理及開發工作,一線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只有四分之一左右,而這些科技人員又要拿出一大半的精力搞創收,根本就很難踏下心來做研究。 大學教授、科研人員辦企業、做商人是不正常的產業現象。專家認為,我國現行種業研發投入方式、品種審定及評價機制,客觀上造就了科研隊伍與企業并存的“雙重利益集團”,大學院士辦公司表面上是產學研結合了,但因其成果不能流動,實際上反而強化了產學研的分離。 投入方式上,甘肅省種子管理總站站長常宏介紹說,我們目前育種科研經費主要投向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大家都在搞但水平都不高,互相重復很難拿出真正有分量的成果。據了解,我國現有400多家公共科研單位從事種子研發,但由于缺乏統一布局,育種任務分工不明確,低水平重復、選育品種雷同現象嚴重。根據現行農業基建投資體制,項目建設主體只能是農業事業單位,企業不能承擔,導致部分項目難以發揮應有效益。例如種子工程中良繁基地建設由于沒有企業參與,項目建設能力大多沒有達到預期要求;改良分中心項目主要是提高育種能力,按規定企業同樣不能承擔。 品種審定上,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國家玉米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張世煌說,現行制度存在很大的“靈活性”,由于一些潛規則的存在,我們通過審定的往往并非最好的品種,一個品種要想通過審定至少需要10萬-20萬元公關費用。“我國每年審定通過的相當數量的國審、省審新品種,其遺傳背景相似,同質化品種多,個性化品種少,主要就在于其背后巨大的利益推動。”他說:“在審定通過的新品種中,只有10%能用于生產,而這10%當中又只有10%有競爭力。”他認為,由于現行的科技管理體制中考核評估標準有問題,過度強調以發表SCI論文等,研發出的新品種中被淘汰的可能是好品種,而通過審定的卻不一定能真正在實踐中取得好成績。 吉林吉農高新技術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萬中說,他雖然主要負責公司經營方面業務,但他的編制還在吉林省農科院,實際上還是農科院職工。他說:“目前國內搞科研的正規軍都集中在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但在做企業方面還不成氣候,因為搞研究的人不懂市場,大家普遍關心的是課題費、論文、評獎、進職稱等,國內也有人在提倡科研單位與企業結合,但目前看成功的并不多。” 美國先鋒公司中國區總裁劉石認為,目前國內科研單位培育出的品種,通常有兩條出路:一是轉讓給企業,另一個是自己賣。他們賣給企業的很多都是二流品種,一流品種留著自己賣,往往導致真正具有市場營銷能力的企業拿不到好品種,而業余的人把持著最好的技術資源,有一些好品種也推廣不出去。
“企業隊”與“國家隊”的不公平競爭
業內人士認為,科研單位拿著國家的錢,搞出成果后參與商業化競爭,一方面弱化了其自身創新能力,同時也抑制了企業投入研發積極性,科研單位與企業形成了不公平的競爭機制,企業只能從科研單位以低于成本的價格購買品種,導致整個產業的發展難以做大做強。 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大和說,我國種子企業改革到現在還沒有進行徹底,全國縣一級、市一級種子公司約一半仍是事業單位,縣市級以上種子公司,目前有財政供給的,有差額供給的,有自收自支的,實際上是一個多元化的體制,導致各類型企業在市場上沒有同一個起跑線,沒有一個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造成市場混亂價格大起大落。他說:“我們每年用于種業研發的費用大致在1000萬元左右,與國家給科研單位投入的巨額經費相比,人家相當于零成本和我們競爭。” 吳曉玲說,按理說品種應該是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但目前國內種子企業真正搞科研的很少,一方面是沒有投入,另一方面是大環境也不允許,企業本身沒有這個積極性,所以就不具有核心競爭力,長遠看也就不可能發展壯大,這實際上是當前國內種業發展最核心的問題。據了解,我國90%以上企業沒有研發能力,即使有研發能力的企業也投入不足,跨國公司一般科研投入占銷售額的10%左右,我國大多數企業的研發投入占銷售額的比例只有2%-3%。 張世煌分析認為,我們目前的體制,還沒有明確區分公益性與競爭性研發的合理分工與互補關系,提倡商業育種并不是鼓勵大學教授辦公司。從產業角度看,科研人員搞商業運作很難取得成功,因為他們并非根據市場經濟原則,而是挪用公共資金做競爭性研發,經營效率較差,產業地位不高,只是一個利益群體,而不會有市場地位。他認為,目前科研單位與企業并存的雙重利益格局,不僅抑制了企業技術研發投入和積極性,長遠看也不可能支撐產業發展。以玉米育種為例,至今沒有一家科研單位辦的企業能夠發展壯大成為種子產業的支柱企業,絕大多數只是解決了科研人員部分工資和獎金來源,穩定了科研秩序。
對于國內種業市場,劉石分析說,在國外,基礎科研都是國家來做,應用科研由公司去完成,中國市場有一個很大的問題是:既鼓勵所謂的公司做,但同時國家也在做,他認為這種政策是不成功的。他說,這種政策首先導致國家資產合理變成了個人財富,科研單位搞出品種后賣掉,錢是自己的,課題組主要負責人提成,其余的就變成了小金庫,同時在市場上形成了不公平競爭,最終使整個產業難以做大做強。
改革三項機制理順研發體系
專家認為,科研人員做市場,一方面分散了其科研精力,制約了其創新能力,同時也擾亂了市場秩序,阻礙了產業發展壯大。應盡快改革種業研發投入方式、品種審定及評價機制,約束、控制、引導科研人員專心搞研究。 投入方面,一是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項目承擔機制。農業部有關專家認為,企業是種業發展的主體,提高種業發展能力的項目應以企業承擔為主,如改良分中心項目應由大型企業承擔,以提高企業的育種創新能力;良繁基地項目可由種子管理部門監督實施,與種子企業簽訂協議,交由企業長期使用;二是從待遇層面解決科研人員后顧之憂。中國農業科學院作物科學研究所玉米中心主任、國家玉米產業技術體系首席科學家張世煌說,我國科技體制改革切斷了科研單位的經濟命脈,甚至連工資都不發,于是基層科研單位只好賣品種和賣種子維持生存。這樣一來,凡是只花錢不掙錢的項目統統沒有存在的理由,導致研究所內栽培、植保、土壤學研究被排擠,圖書館幾乎倒閉,服務農民被賣種子所取代。 品種審定機制上,張世煌建議,首先應從操作層面確保品種審定的公平、公正,避免暗箱操作,打破“潛規則”。據了解,我們的品種測試選擇不同的點,一般要經過兩年,看看產量、品質,通常小組里第一名、第二名,專家們一商量就可以通過了,測定數據的主觀性很大,而國外如先鋒公司選種時采用暗箱選擇,測試過程中全部機械自動化,電腦數據自動生成選擇結果,我們應借鑒國外先進做法,讓真正好的品種能夠脫穎而出;其次,品種審定方式上,全部采用“審定制”并不科學,建議保留“注冊制”,大企業可以自己審定品種,審定后自己去注冊,出了問題企業自己負責,企業出于自身發展考慮自然會打破現存“潛規則”,同時也能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否則現在一出問題就是國家買單,并非長久之計。 評價機制方面,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種子處處長吳曉玲說,評價體系的問題并非育種研發一個領域的問題,目前我國所有的科研投入都集中在短、平、快,著急出成果,基礎性研究沒人愿意搞。吉林省農科院院長岳德榮建議說,要扭轉這種導向,必須從機制層面變革對科研人員的評價“指揮棒”,不能簡單地以育成某個品種論英雄。他介紹說,每一項科研成果的出現,背后普遍存在一個研發鏈條,對科研人員的評價應以其實際貢獻率為準,這樣才能真正調動大家從事基礎研究的積極性。
探索投入“雙軌制”規范市場競爭
專家認為,要規范國內種業市場,必須理清種業公益性與商業性之間的關系,建議把國家育種科研經費分成兩塊投入:一部分投給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從事公益性、基礎性研究,另一部分投給企業用于商業育種,探索“雙軌制”的科研育種經費投入新機制。 甘肅省敦煌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大和說,農民對于品種的需求,企業最清楚,企業的銷售人員和農民聯系最緊密,中國東西南北差異性很大,哪個區域需要什么樣的品種,他們心里清楚卻沒有能力培育那么多品種,他認為,國內的種子企業要做大做強,關鍵是需要很多品種的支撐,而現在依靠企業自己根本做不到。“國家的投入應該分成兩塊,一部分給國字號的科研隊伍,但一定要把前端的研究和后段的實驗推廣、包括品種、實驗、表現性及產量等后期工作留給企業。”他說:“相應的投入也應該配套一部分給企業,加快企業品種選育的多樣化進程,也加快企業獲得支撐的一個平臺。” 美國先鋒公司中國區總裁劉石認為,中國種業沒有形成一個很好的價格機制,行業沒有合理的利潤空間,是限制產業發展的核心問題。他分析說,中國種子最早是計劃經濟,都是國家控制的,放開以后基本沿用了過去的思路,直接生產成本加上有限的毛利就開始賣,種業的發展仍然不是真正的市場經濟概念。“過去十年國內種業整體是不賺錢的,行業分散沒有合理利潤空間,根本發展不起來。”他說:“種子這個行業風險性很高,市場上一旦有風吹草動,你生產的可能就是報廢的產品。”他認為,國內種子企業本身經營風險就大,還要面臨不公平的市場競爭,根本就無法做大做強。 張世煌認為,國家首先必須理清一些概念,搞清楚競爭性和非競爭性的關系,公益性和商業性的區分。他分析說,國家財政資金提供的科研經費,應該用于公益性研究,但目前吃國家“公益飯”的人太多,這些年搞分流但真正分流出去的并不多,從方向看我們應該有越來越多的優秀人才到企業去做商業研究,但目前國內企業對人才還沒有足夠的吸引力,同時科研人員對于“下海”還缺乏足夠信心。他認為,國家的平臺和企業不應該是競爭的關系,建議今后的改革不要再允許科研單位辦企業,但科研人員可以分流出去辦企業,科研單位也可以選擇大企業進行對接,國家的錢可以通過企業與科研單位的結合去搞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