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一些產業出現外資撤離是難以避免的,有些也屬于階段性調整。 地方政府對引進外資的態度和監管存在問題。對于外資的過度偏愛,使外資來去自如,對外企的監管形同虛設。
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繼續蔓延,在華外資撤離的可能性增加,其中非正常撤資現象有所抬頭。對此,參加兩會的一些代表委員提出,我們除了要調整利用外資的政策外,還應建立起相關機制有效緩解外資非正常撤離帶來的影響。
外資撤離屬階段性調整
業內把外商撤資分為正常撤資和非正常撤資。“在當前的經濟形勢下,一些產業出現外資撤離是難以避免的,有些也屬于階段性調整。”全國政協委員、云南大學發展研究院院長楊先明說。 目前外商正常撤資的原因主要有四個:一是金融危機的影響;二是我國經濟環境發生變化,能源和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價格上漲、資金成本上漲以及人民幣升值,導致企業盈利空間縮小;三是國內政策環境發生變化,從以稅收激勵為主的優惠政策轉向以公平競爭機制為主的政策轉變,對缺乏核心技術優勢、較為依賴優惠政策的中小跨國公司產生較大影響;四是許多國家紛紛出臺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與我國爭搶外資。全國政協委員、民建江蘇省主委、江蘇省社會主義學院院長趙龍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發展和結構的調整,對外資正常撤離也要有正確認識。
對外企的監管形同虛設
但去年東南沿海地區還出現了大量外商非正常撤資現象,如2008年1月,103家韓資企業“半夜逃離”山東。趙龍委員指出,利用這種方式撤資的外商在前期偷偷將資產全面轉移,然后選擇“一夜消失”,遺留下勞資糾紛、建設工程以及買賣合同糾紛等大量問題。 楊先明委員認為,韓國經濟對外部依存度高,“半夜逃離”是對當時中國經濟發展判斷不確定的反應。但另一方面,非正常撤資也是有其特殊原因的,最重要的就是地方政府對引進外資的態度和監管存在問題。對于外資的過度偏愛,使外資來去自如,對外企的監管形同虛設。有專家指出,一段時期以來,由于地方政府對外資有太深的情結,放棄了自己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了外資非正常撤離后留下的責任,客觀上縱容了外資的非正常撤離。 此外,由于不少外資企業更像是在中國設立的一個“加工點”,沒有核心技術,沒有研發機構,沒有決策機構,因此一旦市場出現波動,外資能很方便地、毫無“后顧之憂”地收回投資。 一些外資企業也曾表示,長期以來,我國吸引外資措施優惠、制度完善,而且程序便捷。但是外企撤資的手續眾多、程序復雜,這也“刺激”了他們的“逃跑”心理。根據相關法律,外資企業申請終止后,如果資多于債,則清算的最短時間為65日,最長為130日;如果資少于債,清算破產的時間最短為135日,最長為165日。在實踐中,由于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為了自身經濟利益,往往增加各種程序,變相增加外資撤離難度,一些地方的外資企業從申請終止到注銷登記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長時間。
建立外企投資狀況預警機制
一些代表委員指出,未來利用外資不能再造“廉價制造基地”,引進外資政策要從單純強調“引進來”向“引進來”和“走出去”雙向促進轉變。“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梯度轉移是必然的,目前我國已不必靠犧牲勞動力、土地資源和環境要素來挽留惟利是圖的國外資本,而對于那些留下來的優質外資企業,要加大保護和扶持力度。”趙龍委員認為,要控制外資進入那些利潤大、投資見效快、撤資容易的易波動產業,有選擇性地引進技術含量及擴散程度高、對我國產業成長有促進作用的外資。同時,調整過度集中的外資來源國結構,避免資本流入量因為某國或某一地區的經濟波動受到較大影響。 針對外資非正常撤離現象,代表委員建議,要建立有效機制加以應對。 建立利用外資保障機制。“政府要扶持外商企業。”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僑商投資企業協會副會長張克強建議,通過改善投資環境、培育地方產業群、完善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等,吸引跨國公司投資及減少撤資的發生。并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完全、更真實的投資信息,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撤資。 建立外企投資狀況預警機制。“我們要對一個產業的上下游和相關產業進行整體分析,并對外資企業的母公司經營狀況有所了解。”楊先明委員提議,建立外企投資狀況預警機制,預測外企經營狀況,以避免外企的經營活動對我國經濟產生消極影響。 建立外企監管機制。東莞市是中國制造業最發達、企業高度集中的城市之一,全國人大代表、東莞市市長李毓全說,東莞今年將加強監管,防范外資企業從惡意貸款、惡意欠稅費到惡意拖欠供應商債務、惡意拖欠職工工資等不良行為的發生。 建立對撤資相關利益主體的援助機制。“政府還應通過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公共調節政策和產業援助政策等來緩解非正常撤資的消極影響。”趙龍委員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