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底,我國首支專項用于治污減排項目建設的企業債券——“08諸城債”在山東諸城成功發行,債券發行方是諸城市財政局下屬的諸城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這支債券可以算作是諸城市政府的“隱性負債”。無獨有偶,離諸城600公里外的聊城市2008年9月也開始發行一種名叫“江北水城一號”的“隱性負債”,采取的則是“政信合作”方式,即由聊城市財政局擔保,通過向投資者發行信托理財產品,來為聊城市籌集基礎設施建設資金。 記者日前了解到,在當前國務院出臺十項措施,鼓勵地方政府投資,而地方財政又捉襟見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政府在利用融資平臺公司籌集發展資金。據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專家估測,目前我國地方債務總余額在4萬億元以上,相當于GDP的16.5%,財政收入的80.2%,堪稱數量驚人。業內人士指出,財政風險預警防范機制呼之欲出。
地方政府依托融資平臺募集資金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目前,許多地方政府都有著強烈的發展沖動,但同時又面臨著“吃飯財政”的困境,財政資金在用于維持機關的正常運轉之后,用于經濟建設的相當匱乏,融資成為一種需求。 “我們去年組建了一個融資平臺,即聊城市財信投資有限公司,目前主要業務是與國家開發銀行合作爭取貸款、與商業銀行合作爭取貸款、嘗試‘政信合作’募集資金,資金用途為旅游基礎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的建設。”山東省聊城市財信投資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魏鐵漢說。 據介紹,聊城市去年地方財政收入42.3億,今年可達50億元,在山東省17地市中,其政府負債是最低的,發行1.3億元的“江北水城一號”理財產品風險較小。 但業內人士認為,“政信合作”理財產品的風險沒有任何一個監管機構能夠提示,信托公司也都是摸著石頭過河,這其中的規模、風險目前都不可知。
財政變相擔保存在隱患
記者在上述兩種融資形式中都發現了財政變相擔保的影子:聊城“江北水城一號”理財產品,由濟南市商業銀行發行之后,將委托給中融信托設立單一資金信托,此單一資金信托將被全部用于購買聊城財信的股權。待兩年期滿后,聊城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再溢價回購上述股權。如果聊城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資金不足,聊城市財政局承諾將安排財政資金回購股權。而在諸城債中,政府為了保證債務能夠到期還本付息,明確規定項目建設中置換出的土地經營權歸諸城市經濟開發投資公司所有。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財政系主任李齊云教授表示,在國家耕地保護日趨嚴格的背景下,土地出讓融資越來越難。因此各級地方政府開始采取由財政出資成立國有獨資或控股公司,向銀行等金融機構貸款,且貸款由財政擔保,償債依賴財政或部分依靠公司經營收入。后來又出現一些地方政府以企業債代替政府債,由地方政府所屬的投融資公司發行企業債融資,“08諸城債”即屬此種類型。最后一種是“江北水城一號”所采取的“政信合作”模式。他認為,無論哪種模式,地方政府出面擔保都面臨著法律障礙,通過金融機構貸款也隱含著財政風險和金融風險。
財政風險預警防范機制即將建立
財政部財科所副研究員劉微表示,雖然目前《預算法》明確規定地方政府不能舉債,但這并不意味著地方政府不存在債務,多年以來各級地方政府以各種名義舉借了大量債務,其債務風險在某些局部早已有所表現,潛在的風險不可忽視,如不能及時防范和化解,將會向中央轉嫁,給中央財政帶來極大風險,并會嚴重威脅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在明確地方政府是化解地方債務的第一責任主體的前提下,中央層面近年實際上已有對于地方化解債務的督促。今后的方向應是:中央、地方協同構建立足于預警、防范財政風險的機制,深化相關改革,在制度安排上,結合公共財政建設,打造合理的地方政府事權、財權和有限債權相呼應的省以下分稅制。 劉微介紹說,日前財政部財科所經過對地方債務進行了研究和調研,提出了我國化解地方債務、預防財政風險的思路與政策建議,核心觀點是“治存量、關后門、開前門、修圍墻”,力求以合理的公共負債規模控制和制度創新安排服務全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