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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3 本報記者:包永輝 來源:經濟參考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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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風景如畫的太湖之濱,有一家名叫竺山湖度假村的飯店。記者最近在這里就餐時發現,這家隸屬于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的飯店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細節:飯店雖處湖邊,卻沒有“近水樓臺先得月”地將殘渣剩水直接排入湖中,而是將其集中到存放在院子里的一個大塑料桶里,當記者用餐完畢的時候,恰好看到有專門的人員開著車將這些污水運走。 是不是太湖藍澡事件爆發后,他們的環保意識一下子都明顯增強了?老板笑著告訴記者:“我都付過污水處理費了,污水處理由專人來管,不再由我煩心,我干嘛還要往湖里排,如果偷著排弄不好還要被罰款,得不償失,也沒那必要。” 原來,促使這位老板環保意識增強的主要原因并非道德自覺,而是他被強迫交了一筆污水處理費后,污水處理就再不用他操心了,難怪武進區副區長顧偉國稱“機制比人強”。 顧偉國所說的機制名叫“第三方強制委托治污”。從2005年以來,武進區就積極推進污染治理社會化,在嚴格控制新污染產生的基礎上,強制性地要求一些排污量小、科技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的老企業與有資質的治污企業簽訂委托治污合同,并根據排放情況支付合理費用。 武進區是傳統的紡織之鄉、化工基地,又地處九河下梢、太湖上游,大量河水從這里直排入湖,環保任務很重。為了從源頭上加強環保工作,武進區著手于機制創新,從2005年開始,要求排污企業必須與具有資質的治污企業簽訂污染委托處理合同,素稱“環保大包干”。武進區環保局副局長徐惠解釋說,這個合同的簽訂帶有強制性,但企業有權自主選擇具有資質的治污企業,環保部門對企業的排污狀況進行測算核定,確定委托治污的年包干費用,并監督污染排放企業切實將治污費支付給簽訂合同的治污企業。 在武進區環保局備案的污染委托處理合同中,記者看到了一份工業污水委托處理合同,合同的甲方為常州市武進雙惠工程有限公司,乙方是常州市普洛迪化工有限公司。合同其中規定,乙方將本單位生產中產生的工業污水委托甲方包干處理,如甲方未能及時對裝運污水進行處理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乙方未能及時支付污水處理費用或污水水質超過甲方處理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裝運和處理污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實行“環保大包干”后,一個最大的改變是責任主體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污染排放企業在付費后,由于把責任轉交到了治污企業,長期以來污染排放企業與環保部門之間“貓鼠游戲”的頑疾也從根本上得到扭轉,污染企業由過去的“偷著排”變成了現在的“不想排”、“不用排”。目前,全市已有330家排污企業簽訂委托處理合同。 對于環保部門來說,實行委托治污不僅使污染監管變容易了,而且也使監管成本得到了下降。武進區環保局局長張方山說,武進區過去僅小化工企業就有800多家,現在經過關閉后仍有600多家,面廣量大,環保部門力量有限,監管起來總是摁下葫蘆起了瓢。實行委托治污后,環保部門可以將監管的重點由直接面對眾多企業變為少數治污企業,而治污企業吃的就是環保這碗飯,弄虛作假的概率大大降低。 對于排污企業而言,強制其委托治污,相對過去可以偷排來說,無疑增加了一筆不小的費用;而對于重視環保的企業而言,委托治污不僅不會增加企業的負擔,反而降低了企業的成本,節省了大量的治污精力。武進康普藥業過去自己治污時,每年的費用要100萬左右,實行委托治污后,其費用一下子降到了30多萬元,并且全部達標排放。康普藥業的委托方——常州市武進雙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寨橋污水處理廠總經理張建興說,實行委托治污之所以能夠降低成本,關鍵在于由專業團隊管理,實行社會化運作,規模化治污,攤薄了平均成本。目前,雙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已托管了九家企業的污水處理。 張方山認為,實行委托治污還促進了環保產業的發展,初步形成了“排污付費,治污掙錢”的喜人局面。常州市武進雙惠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寨橋污水處理廠總經理張建興說,過去企業粗放式生產甚至偷排污水都能生存時,環保產業是不可能發展起來的,如今從上到下在環保上動真格的,環保產業自然有了生存空間,從這個意義上說,雙惠公司的由衰而興,從小到強,正是這一變化的一個晴雨表。 實行強制性的委托治污,也遭到個別企業的反對,他們認為“政府的手伸得太長了”,不利于企業的自主經營和發展。更有人擔心,由政府部門核定污染排放量,這為某些干部權力尋租創造了條件。此外,對治污企業如何加強監管也需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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