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一詞近年來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公眾的視野中。中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現狀和趨勢如何?9月6日,國內外著名經濟學者、投資機構知名人士和高層政府官員齊聚廈門,參加2007中國私募股權基金高峰會。與會者普遍認為,中國發展私募股權基金的條件已經具備,私募股權基金將在中國面臨巨大發展前景。
法律和市場條件已經具備
所謂私募基金,是指通過非公開的方式,向特定投資者、機構與個人募集資金,按投資方和管理方協商回報進行投資理財的基金產品,主要包括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2006年,全世界私募基金流動達7000多億美元。美國股權基金籌資總額達1620億美元,超過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市場和證交所公開發行股票的籌資總額1540億美元。歐洲股權基金籌資總額也高達1123億歐元,較2005年上漲了近六成。 然而在中國,私募基金還是一個新事物。2006年12月30日,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經國務院特批在天津發起設立,這是中國首支私募股權性質的投資基金。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本次峰會的書面發言指出,“中國發展人民幣股權基金已初步具備條件。”吳曉靈的判斷是根據中國的法律環境和資本市場現狀以及國內資金和經濟發展情況做出的。 2006年3月1日實施的《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了對創業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企業所要求遵循的設立條件、經營范圍、政策扶持、監管辦法等;在兩個月前新修訂實施的《證券法》和《公司法》為公司制股權基金的設立提供了法律和政策依據。2007年7月1日新修訂實施的《合伙企業法》正式確立了有限合伙企業的形式,為有限合伙制股權基金的設立提供了法律依據。這些為發展股權基金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環境。 吳曉靈說,當前,我國資本市場股權分置問題已基本解決,證券交易所市場已有主板市場和中小企業板市場,創業板市場正在籌建,場外交易市場也在構建之中,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的加快為股權基金提供了更多的投資場所和市場退出渠道。 另外,國內資金充裕和中國政府強調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取向,為人民幣股權基金創造了時機和條件。目前國內企業盈利增長、治理結構不斷完善,為人民幣股權投資創造了市場需求和投資對象;經濟持續增長、國內資金充裕提供了資金募集的基礎;維護國際收支平衡的政策措施,促使社會更多地注重發展以人民幣為主的各類投資、理財等金融產品和金融工具。 中國資本市場研究會主席、中國首任證監會主席劉鴻儒與吳曉靈持相同看法。“中國發展私募股權基金的需求和條件已逐步形成。”劉鴻儒說,“首先是我國相應的法律法規逐步在完善,包括新修改的《公司法》、《證券法》,還有《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等,這些法規為我國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 劉鴻儒說,“與此同時,我國資本市場逐漸地完善和規范。股改已經基本完成,企業全流通的問題也解決了,資本市場的越來越完善,越規范,越來越多的企業會選擇在國內上市。”
投資者看好發展前景
基于法律環境、資本市場等諸多利好因素,投資者十分看好私募基金前景。“現在來討論私募基金在中國的發展我覺得是一個非常好的時機,從立法、市場、監管、企業素質,中介機構服務質量,以及國際市場對中國的關注,都有了非常大的進步。”中信資本董事、總經理王方路說。王方路曾在匯豐銀行、花旗銀行和所羅門公司擔任重要職務,而他現在所供職的中信資本是中國最大的金融投資機構之一。 王方路說,“中國私募股權基金有一個非常重要的特點,它就是能夠以非常靈活的方式加快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能夠很快促進傳統行業的整合和發展,能夠實現引資渠道的多元化。” 中科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專注于國內資本市場,早在1999年就在國內市場發展,目前資金已超過30億元人民幣。“目前的狀況是外資基金和本土基金共同發展,共同創造全新的私募股權基金發展的情況。”中科招商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王平說。 王平分析說,中國現在世界私募基金的領域尤其在創投領域發展非常快,2006年中國創投資金達到17億美元,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創投國家,但創投年度投資額占GDP的比重只有0.067%,還有巨大的發展空間。
面臨的困難也不可忽視
作為一個新生的事物,私募基金在中國的發展還面臨著不少困難。曾經擔任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籌備組組長的天津市副秘書長陳宗勝列舉了六大問題: 一是部分法律的實施辦法還不配套;二是外資參與合伙組織與外匯入境管理有一定的限制;三是基金管理經驗的缺乏和基金募集的同時進行,由于過去沒有基金也沒有基金管理公司,因此基金管理和基金管理公司同時進行,業績如何,聲譽如何,是否能管理好都是問題;四是國有企業參與私募股權基金,對基金投資的擔心;五是私募股權基金的備案審批制的影響;六是非法集資對私募基金的影響。 吳曉靈則認為,中國發展人民幣股權基金需要特別關注四大問題。 首先是監管問題。上世紀90年代對沖基金管理公司LTCM破產和安然、世通等公司財務丑聞敗露,人們開始意識到股權基金、對沖基金等投資機構可能產生的系統風險,并提出如何監管股權基金加強的問題。 吳曉靈表示,監管的目的是為了減少因信息不對稱而引發的負外部性。為降低社會交易成本必須嚴格界定對人民幣股權基金的監管邊界,即只對其投資人數量、資格和銷售方式進行限制。 其次是如何確定合格的投資人。吳曉靈建議應該允許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養老金及投資機構作為合格的機構投資人。“在我國,機構投資者投資股權基金的限制尚未完全放開,商業銀行投資于股權基金還未有先例。” 吳曉靈說,“從海外股權基金發展狀況看,參與股權基金的投資主體較多,有銀行、保險公司、基金等金融機構,也有法人公司和個人投資者,還有政府和學術機構。個人投資所占比例一般不超過10%,絕大部分是機構投資者。” 第三個培育管理團隊。吳曉靈說,本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太少,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要通過合資方式學習境外管理人的技術,培育本土管理人,同時逐步形成職業基金管理人市場,建立行業自律組織。 第四是做好《合伙企業法》的政策配套工作。進一步明確稅收政策和操作方法,進一步統一和明確工商注冊的程序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