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主要政策框架是:城市非從業居民,包括中小學階段學生和少年兒童,都可以自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按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醫療保險主要保障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支出;國家對參保居民給予補助,對其中的低保對象、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和重度殘疾人等給予高于一般居民的補助。 要把握好試點的基本原則。一是低水平起步。這是制度設計和改革成敗的關鍵。社會保障有很強的剛性,往往是能上不能下。確定籌資和保障水平必須從實際出發,綜合考慮居民醫療需求和家庭、財政承受能力。二是堅持群眾自愿。三是明確中央和地方政府責任。中央主要是確定基本原則和主要政策,并給予地方必要的財政支持。具體實施辦法由地方制定,參保居民實行屬地管理,試點的責任在地方。四是堅持統籌協調。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涉及面廣,必須瞻前顧后,統籌考慮各種保障制度和政策的銜接,為長遠的制度建設打好基礎。 要注重形成好的機制。我們是在進行一項制度建設,必須把著力點放在體制和機制創新上。建立起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至少應形成四個機制:一是基本保障機制,F在群眾最迫切需要解決的是住院和大病醫療費用,這是現階段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保障的基點。制度是否有效,能否受到群眾的歡迎,首先要看能不能把居民的住院和大病保險問題解決好。因此,保險范圍、起付標準、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一定要合理,既解決群眾看大病問題,又保證基金可持續利用。二是家庭與政府責任分擔的籌資機制。家庭要繳費,政府要補助,這是我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的基本特點。同時,各級政府也要盡到責任,該補的一定要安排到位,隨著財力增長,還要努力增加在醫療保障方面的投入,使人民群眾及時共享改革開放的成果。三是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機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是群眾的“救命錢”,要嚴格依法依規管理。四是依托社區管理的社會化管理服務機制。要努力構建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牽頭,城市社區服務組織參與,連接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醫療機構以及金融機構的管理服務體系和服務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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