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一是大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必須加大住房供應結構調整力度,重點發展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要繼續堅持實行“兩限、兩競”(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的政策。要抓緊完善住房建設規劃,編制好2008年度住房建設計劃,落實到具體地塊和具體項目,并盡快向社會公布。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積極調整用地結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開發用地,推進已出讓的住房用地盡早開工。同時,要進一步發展二手房市場和租賃市場,調整和規范住房租賃稅收政策,鼓勵開發企業和機構投資者進入房屋租賃市場,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 二是繼續調控和引導住房需求。進一步調整完善有區別的稅收政策和信貸政策,加大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切實有效遏制投機性和投資性購房,適當控制住房貸款規模。積極研究推進物業稅改革試點,合理增加住房保有環節成本,遏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強化對境外機構和個人購房的管理,加強對外商從事國內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的調控、規范和引導。繼續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遷規模,減少被動性住房需求。要堅持實施穩中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用好金融信貸杠桿,調控和引導住房需求。 三是積極發展節能省地環保型住宅。要大力發展省地型住宅,嚴格控制大套型商品住房建設,繼續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同時,建立和完善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的激勵機制,促進土地集約利用和高效利用。加強對既有住宅的節能改造。 四是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要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的全過程監管,嚴格執行項目資本金制度和項目手冊制度,嚴肅查處無資質開發、違反規劃、虛假廣告、合同欺詐等行為,重點查處囤積土地、捂盤惜售、惡意炒作等行為,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收回閑置土地的土地使用權。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