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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是從源頭上解決土地管理領域問題的重要舉措。要緊緊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從服務于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要求,針對土地管理領域帶有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分析研究原因,特別是多從政策和制度層面進行思考,不斷推進改革和制度創新。 要全面落實經營性土地和工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認真實施《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進一步規范國有土地出讓行為。 實行政務公開,建立劃撥和協議出讓土地公示制度,規范劃撥和協議出讓土地行為,接受社會監督。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 推進征地制度改革,加強農村土地產權制度研究,完善有關法規和政策,逐步建立維護農民土地權益的長效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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