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行優先股認購者中出現了其他商業銀行的身影。作為國內優先股首單,農行上周五公告了優先股發行情況報告書。在400億元的發行額中,寧波銀行認購了15億元。而寧波銀行也已于10月公布了優先股發行預案。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上述15億元認購資金實為理財產品的資金。一位知情人士表示,不止寧波銀行,還有其他商業銀行通過理財產品對接基金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通道認購了農行優先股。
15億認購農行優先股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根據農行公布的優先股發行情況,首批400億優先股中,共有7類機構的26家發行對象認購,其中同為商業銀行的寧波銀行的認購額為15億元。寧波銀行此次出資占比僅為農行募集資金額的3.75%。
“寧波銀行認購農行優先股,我看到后也有些驚訝。”華東一家中型券商銀行業研究員對記者說,根據規定,銀行間互持優先股等資本工具,或被監管層認定為虛增資本的各級資本投資,很有可能被要求從相應監管資本中對應扣除。
根據證監會今年3月份公布的《優先股試點管理辦法》,優先股的合格投資者包括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險公司等,以及上述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以及滿足一定條件的法人單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和個人投資者。
“寧波銀行15億購買額應該是理財產品的。據我了解,不少銀行也通過基金公司通道購買農行優先股。”一位知情人士說。
證券時報記者就此致電寧波銀行,寧波銀行證實該行的農業銀行優先股15億認購額“是理財產品,而非自有資本”。
寧波銀行已于10月公告了優先股發行預案,而齊魯銀行近期也爆出掛牌股轉系統計劃,目的之一也是發行優先股補充資本金。
次級債互持曾遭規范
業內人士稱,優先股未來或將成為大中型銀行“標配”。但有了此前次級債互持遭受監管層規范,銀行若互持優先股,很可能也被要求從其他一級資本中扣除。
據了解,同樣作為商業銀行補充資本金一大利器的次級債,因為銀行間互持量占流通余額的比例過大曾遭監管層規范。
根據2004年《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商業銀行可相互持有次級債,但持有比例不能超過20%。這一規定也和巴塞爾委員會“避免商業銀行過度相互持有次級債,防范系統性風險”的原則相一致。
據了解,次級債具有利率低、流動性差、不能質押等特點,并不受投資者待見。于是,本著“互利互惠”的潛規則,銀行間互持次級債,雖然滿足了銀行資本金的監管要求,但交叉持有帶來的“風險捆綁”也不容忽視。
“很多債券不同銀行相互持有,比例很高,發行債券本來就是將風險向市場、社會分散,但銀行間互持使得這種風險不能得到釋放。”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說。
2009年,監管層下發文件,對銀行次級債實施新老劃斷,即當年7月1日后銀行間互相持有的長期次級債務要從附屬資本中全額扣減,如此使得銀行間互持次級債的欲望大大降低;而2012年出臺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則從較廣泛范圍內,約束了銀行現有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資本補充工具互持可能導致的風險留存。
上述券商銀行業研究員表示,不論是優先股,還是次級債,銀行間互持,銀行間存量資本并未增加,增量資本不變,監管層有所規范也是情理之中。《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基本上杜絕了各級資本工具銀行互持“抬轎子”,銀行利用自有資本互持優先股應該不會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