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簡稱《意見》),從五方面對戶籍改革提出具體要求。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一環,戶籍改革終于落下重子。
繼而,外界紛紛把目光投向了新型城鎮化另一重要環節—土地改革。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中國土地問題研究專家黃小虎在接受《新華有約》專訪時表示:“土地改革是一項綜合性改革,待到財稅制度、戶籍制度、投融資制度、金融體制以及干部考核制度各項改革取得成效,土地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一步就有條件推出,那時征地制度改革和城鄉統一土地市場改革等,也就順理成章,橋到船頭自然直了。”
財稅、戶籍改革的推動有利于土改
從上世紀90年代初開始,社會各界探討征地制度改革和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探討了20多年,改革卻遲遲難以推進。黃小虎認為,主要是存在法律、思想理論和制度方面的障礙。其中最深層次的是制度障礙:政府既是土地管理者又是經營者。
“比如,一方面我們國家人多耕地少,我們的政策目標要保護耕地,要節約利用土地。而另一方面,又允許政府經營土地,地方的建設主要依賴不斷征地、賣地來籌集所需資金。在這種情況下,保護耕地和集約利用土地的目標便無法實現。”
而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土地制度改革的前景逐漸變得清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國家自然資源資產管理體制,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完善自然資源監管體制,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也就是明確提出了要把所有者的權利與管理者的權力,把這兩者要分開。要互相監督互相制約。這個問題其實是解決土地問題的要害所在。”黃小虎表示。他認為,把這個政府經營土地的問題解決了以后,征地制度的改革,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的改革,都自然會得到推進。
但黃小虎認為目前土地制度改革的時機并不成熟。比如政府不再經營土地,地方提供公共服務的資金和地方建設資金怎么來?必須要改革相關的財稅體制、投融資體制。另外,農民的宅基地能不能進入市場,跟戶籍制度肯定也有很大的關系啊。而這也就意味著,土地制度改革是一項綜合性改革。
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吹響了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戶籍制度改革的進軍號。
兩項改革尤其是財稅體制改革的推出速度,超出了黃小虎的預期。“我沒想到這么快就推行了。很顯然,這個改革為土地制度改革創造了條件。如果建立了地方的主體稅種,現在這種主要依靠增量土地的出讓收入的土地財政,就有一個替代了。”
“頂層設計”+“地方探索”
在黃小虎看來,待到財稅制度、戶籍制度、投融資制度、金融體制以及干部考核制度各項改革取得成效,推出轉變政府經營土地職能的改革,阻力會比現在小得多。而這項改革推出以后,其他土地制度的改革也就“橋到船頭自然直”了。他估計,這個時間節點大概會是在2017年、2018年。
當然,任何一項改革既需要“頂層設計”,也需要地方的不斷探索。十七屆三中全會決定以后,土地制度改革盡管在國家的法律制度層面沒有大突破,但是地方加大了改革試點的力度。
2008年5月,浙江七星鎮在嘉興市先行先試“兩分兩換”政策;2008年12月,重慶農村土地交易所成立,探索地票制度試驗;2009年9月,廣東正式出臺“三舊改造“政策文件;”2010年3月,北京啟動50個城中村改造。
黃小虎評價稱,這些改革都或多或少的突破了我們現行法律、制度,盡管不一定是從正面突破。比如說廣東的三舊改造,名義是集約用地改革試驗,但核心經驗其實是保護農民的財產權。如果不承認農民的土地財產權利,三舊是改不動的。地方的這些探索和試驗,得到了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不同程度的支持,因為他們的做法符合中央提出的改革方向。
近幾年地方的探索仍在加快。去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寶安區福永街道鳳凰社區、占地面積1.45萬平方米的原農村集體工業用地,以底價1.16億元成交,鳳凰社區與深圳市政府按30%:70%的比例“分享”這筆出讓款項,并將無償獲得占該項目總建筑面積20%的配套物業。
今年8月4日,深圳市規土委又發布《關于促進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應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深圳將鼓勵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未征轉用地用于安居型商品房建設,以彌補深圳保障房用地來源的不足。
“雖然不是真正的‘集體土地入市’,但與集體土地入市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中黃小虎認為,深圳模式為地方探索農地入市提供了借鑒樣本。
統一市場乃權利的平等
事實上,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后,作為全國土地主管部門的國土資源部,也已經在研究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新規,并作為其2014年重點工作之一。
對于“統一市場”的概念,黃小虎認為,實際上是權利的平等。他解釋稱用土地只能用國有的土地不能用農村的土,那就不是平等的權利。
“這本身已經意味著小產權這個概念本身就不應該再有了。我們將來禁止的是違法的東西,而不是劃分什么大產權、小產權。也就是說在承認權利的基礎上按照規劃引導來建設,你建是可以的,但是你必須按著我的要求,什么樣的基礎設施、配套,什么樣的建筑標準,沒有規劃許可,沒有建筑許可,你就叫做違法建筑。”
針對有人擔心統一市場建立以后,農民會不會漫天要價,抬高建設成本,黃小虎表示,他不否認個別現象會有,但是按照市場的規律這個問題不會普遍發生。因為真正放開市場以后,土地是有區位因素的,在供求關系作用下,城鄉結合部這個位置土地的市場價格就會下來。當前征地難就難在沒有市場,地價沒有客觀標準,參照的都是政府賣地的價格。
另外還有很多市場的方法可以解決問題,比如說土地入市就是土地財產化了,既然財產化了便可以要求照章納稅。還有,政府可以發行土地債券卷的,補償款能否有部分以土地債券的形式支付?
那么是否土地改革問題解決后,房價問題便迎難而解?黃小虎認為,不能說房價高和地價高沒有關系,從供地結構來看,經營性用地占比低推高了地價。但真正解決房價問題,要從土地制度和住房制度兩個方面來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