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與深圳市保監局9日宣布,在國內首次推出巨災保險,涵蓋15種災害,每人每次最高賠付金額為10萬元。記者了解到,經深圳市政府批準同意,近期深圳市民政局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簽訂《深圳市巨災保險協議書》,從2014年6月1日起,深圳市巨災保險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根據巨災保險方案,深圳市政府每年以財政資金3600萬元購買相關保險,此外還將設立3000萬元的巨災保險基金。救助范圍包括15種災害,救助項目為因災造成人身傷亡的醫療費用、殘疾救助金等費用,每人每次災害人身傷亡救助最高額度為10萬元,每次災害總限額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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