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理財“騷動”時期,無論白領、學生,還是大爺大媽,都加入了浩浩蕩蕩的理財大軍,各種高收益理財產品也不斷涌現。原本只是到銀行存款的市民,在理財經理的忽悠下,總是被高收益蒙住雙眼,其實,“看起來很美”的理財產品,許多都經不住細細推敲。有言道“天上不會掉餡餅”,高收益背后的風險,仍需要投資者好好掂量。購買理財產品,當心墜入“蜜糖陷阱”!
理財產品搖身變成保險產品,不僅年收益率瞬間蒸發,投資者還需交納一定的保險費,更可氣的是,也許最后連本金也要不回來。
坐在家里上網,就能輕松賺錢?這樣不費吹灰之力,就可以大掙一筆嗎?其實,天上掉下的“餡餅”,往往是一個“陷阱”。
因銀行工作人員趨利避害、宣傳誤導,投資者錯把保險產品當銀行理財產品,盲目追求高收益的“貪婪之心”,最終導致自己財產深陷危機,這樣的悲劇事件比比皆是。
案例一 年長者更容易被忽悠
家住湖北的肖先生稱在2012年10月份的時候,其父親到漢西路上的一家銀行辦理轉存業務,因為覺得定存的收益太低,就問一位李姓工作人員有沒有收益高點的理財產品。“他就推薦了兩款產品,一款是5年期交的產品,每年交費3萬元,5年之后可連本帶利取出,收益比銀行定存明顯要高;另一款是5萬元躉交產品,2年后可取出來。”
肖先生回憶稱,其父當時問了李姓工作人員是不是銀行的人、賣的是不是銀行的產品,當對方給出肯定的答復后,其父才同意購買。“但是在購買過程中,銀行人員要我父親出示家里其他人的身份證,他們解釋說那樣收益更高一些。”肖先生告訴記者,老父親告訴他們這件事情后,出于懷疑,他撥打了銀行客服電話咨詢,“這才知道,我父親買的理財產品居然是保險產品!”肖先生非常氣憤地表示。
解析
有著穩定收益的理財產品,一眨眼變成了收益不固定且需長期交納保費的保險產品,這種“偷梁換柱”的行為近年來時有發生。為什么存單變保單現象頻頻出現?很多市民在選擇理財產品時,根本不知道哪一種適合自己,只是盲目地追求高收益,但是高收益的理財產品通常也是與高風險捆綁在一起的。一味地盯著高收益帶來的高額回報,從而出現了肖先生父親這樣錯把保險產品當理財產品的現象。
據了解,目前我國銀行所有分支機構銷售的理財產品必須向總行和當地的銀監局報備,且購買協議上都附有銀行的公章。為什么仍有如此多人被騙?平安銀行(000001,股吧)理財經理劉俊表示,由于投資者理財知識薄弱,對金融工具不熟悉,加上追求高收益的心態,在翻閱產品協議書時,往往過于關注投資收益,而忽視了銀行公章。尤其是老年群體,他們對保險、理財了解得比較少,很容易被忽悠,而且老年人由于身體原因,很難逐一閱讀合約中的條款,所以,老年群體便成為一些理財經理和保險推銷員獵取的對象。
案例二 小心工作人員的違規操作
市民葉女士曾遭遇過所謂“做理財送保險”的騙局。
葉女士2009年時本想去某銀行將10萬元存成一年期的定期存款。當時,銀行一位溫姓理財經理向她推薦,說有款收益遠高于同期銀行一年定存利息的理財產品可以購買,當時一年期定存利率為2.5%。
據葉女士所說,溫經理告訴她,這款理財產品每份一萬元,連存3年就可以支取,取出時可以獲得5000元的利息。葉女士完全相信了理財經理的推薦,在簽字時,也沒有仔細查看合同,就花2萬元購買了2份此款產品,另外的8萬元存成了一年期定存。完成購買手續后,理財經理送給葉女士50元購物卡,并表示購買此款產品的投資者,還將被贈送2份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
3年交完6萬元后,葉女士等到理財產品持有期滿,便去銀行支取。到了銀行后傻了眼,柜員查詢后告知,其賬戶上根本沒有理財產品,只有2份保險公司的保險。
葉女士非常納悶,自己買的理財產品哪里去了?
前往保險公司咨詢后,對方表示,3年6萬元的投入,是購買了保險公司的產品,而且持有期間為10年。要想在2013年取出,就是退保,只能按照現金價值,退回5.
6萬元左右。
回家后,葉女士的先生告訴她,自己曾經接到一個自稱是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的電話。當時他并不知道葉女士購買過保險,就告知該工作人員,自己未曾購買過保險產品。該工作人員并未繼續詢問,即掛斷了電話。此后,葉女士及其家人再也沒有接到保險公司的任何回訪電話。解析
投資者被保險,除了自己理財知識薄弱,對金融工具不熟悉,盲目追求高收益的心態之外,另一個責任當然要歸咎于監管層監管不力和銀行理財經理的違規行為。銀行業內人士表示,由于銀行過于追求業務導向,銀行理財經理為完成任務,在介紹產品的時候往往沒有實事求是,存在誤導客戶的行為。
或許大家都會問,這樣的保險合同具有效力嗎?江蘇省保險行業協會壽險負責人楊忠表示,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最基本的要求是回訪到本人。如果非本人接聽,可以請求接電話者將電話轉給投保人。而且,回訪電話中必須問清保監會要求的幾個基本問題。如果消費者覺得保單有問題,可以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在案例二中,葉女士不但被銀行溫姓理財經理誤導,而且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偏偏又沒有對葉女士這樣的“問題客戶”進行及時復訪。這樣的保險合同是否具有效力,還當具體案例具體分析。
案例三 切勿貪婪高收益
2013年10月初,寶雞市陳倉區虢鎮居民王某上網時,偶然發現在一個名為“上海時尚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財網站,有個600元起投,30%的高額回報的產品,這讓王某心動了。從600元、1800元到幾萬元,幾次試投,都按時按點得到了返本和分紅,可就在王某一次性加大投資額度時,事情卻急轉直下。
10月28日,王某打開電腦,關注投資情況時,網站怎么也打不開,網站管理員QQ也處于離線狀態,累計匯入的19萬元不見了蹤影。王某這才反應過來,自己被騙了,立即向寶雞市公安局陳倉分局報了案。
辦案民警通過QQ與詐騙分子接觸,由此鎖定了犯罪嫌疑人。繼而,輾轉湖南、福建、廣西等地通過連續多日的布控偵查,最終將犯罪團伙抓獲。
辦案民警表示,該詐騙團伙利用網絡,精心設下圈套,先在網上購買了投資理財網頁,加入百度推廣,設置一個虛假的理財網站,誘騙受害人。受害人試投資時,他們起先給予豐厚的資金返還,待受害人投入大量資金后,迅速撤掉原先的網頁,重新啟用另一套網頁,繼續實施詐騙,而受害人匯來的錢款則被立即轉移。此外,犯罪嫌疑人還通過非法渠道,購買他人身份證件,在全國各地辦理銀行卡并開通網銀,利用多個賬戶、不同銀行不同地點的多個營業網點,以虛假身份,將騙來的贓款實現跨行轉移。
解析
網絡投資理財,不僅購買方便,而且收益頗高,當然受到網民的青睞,而網絡騙子也就是瞄準了投資者的這點“貪婪之心”,才制造了一系列高收益、無風險的幌子,引投資者上鉤的。所以,投資者千萬不要輕信沒有資質或虛假的理財網站,更不可輕易向他們指定的銀行賬號匯款。這種不知道投資標的,更不確定自己的錢會被用來做什么的,最好不要貿然投資,在金融規律里,不存在高收益、零風險的理財產品。
安全警示
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產品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切勿一味地追求高收益。應該根據自身風險承擔能力,謹慎選擇相應的高收益產品。應該樹立正確的風險意識,給自己設置一個底限:投資不能光看收益,必須有所為,也有所不為。在銀行人員吹噓理財產品時,切勿有“貪婪之心”,要經得住誘惑。在簽訂合同時,要認真閱讀條款,關注簽約主體,了解投資標的,最好選擇正規有實力的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