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證監會通報了三起“老鼠倉”案件,光大保德信基金、嘉實基金、上投摩根基金和平安保險四家金融機構不幸“上榜”。上述機構的原基金經理錢某、歐某、張某因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股票——俗稱“老鼠倉”案件分別被調查。
這些基金經理不是第一次落網的碩鼠,也不會是最后幾名落網之魚。“老鼠倉”一直和中國股市如影隨形,雖然相關部門對“老鼠倉”的處罰力度在不斷加大。
記者注意到,從2007年上投摩根原基金經理唐建的“老鼠倉”第一人再到最近匯豐晉信原基金經理鐘小婧“老鼠倉”案,監管層處罰的18起基金業“老鼠倉”案件,至今無一家基金公司公開表示對“老鼠倉”事件承擔責任,甚至無基金公司對持有人致歉。
被稱做“基金維權斗士”的北京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遠忠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到目前為止,發生了那么多‘老鼠倉’,卻沒有一家基金公司受到懲罰,基金公司幾乎都沒有責任,這本身是值得質疑的,不一定說他們就是有問題,但這種現象是值得質疑的。”
從“老鼠倉”案發至今,8年來“已離職”、“個人行為”儼然已成為涉事公司的標準口徑。有資深分析師說,一旦基金公司發現監管層開始對員工調查“老鼠倉”,基金公司便會迅速將基金經理開除,并發布公告表示該基金經理因個人原因離職,急于與涉事員工撇清關系。